lucy1668 2026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下午 16:57
三个多月前,天风证券(601162)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该消息涉及公司约50万户股东,随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近日,天风证券收到两份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书的送达,针对天风证券的投资者索赔区间已经明确,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
2026年3月14日,天风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6]5号)
经查明,天风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风证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
(一)天风证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二)天风证券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三)天风证券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提供融资。
确凿。
二、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2万元。
2026年3月14日,天风证券还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天风证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苏某旭、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41,372,005股永安林业股票及红利交付天风证券抵偿相关债务,并载明“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当日,天风证券作为申请执行人签收了上述《执行裁定书》,其持有的永安林业股票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2.29%。
天风证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持股变动情况,但天风证券迟至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7日才分别向永安林业发出《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永安林业在2022年2月24日、2022年3月9日分别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过户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对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2026年2月13日晚间,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7号)。
2026年2月14日,天风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6001】号)。因公司涉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5年11月28日晚,天风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被立案调查。
2025年前三季度,天风证券总营收同比增长57.53%至21.12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28.55%至1.53亿元。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如有索赔意愿可以先联系我们团队进行登记。我们会随时跟踪进展,待索赔条件成熟后,我们会逐一通知登记过的投资者,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者损失。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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