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11日 星期五 上午 11:34

本文来源:安徽日报

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公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关键信息技术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网络安全保护进入了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为重点的新阶段。

《条例》积极应对国内外网络安全保护的主要问题和发展趋势,为下一步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条例》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条例》通过明确各级责任,拉起了一个国家统筹和监督部门、行业保护部门、运营者多级的立体化协同综合防控体系。

专家表示,当前,国际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之前在网络安全法中就提出了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要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重点保护,但是如何去实施、如何落地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出台。此次《条例》的发布,在网络安全法确立的制度框架下,细化了相关制度措施,解决了这个急迫的问题。司法部、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负责人在就《条例》答记者问中指出: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实施非法侵入、干扰、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不得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未经国家网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或者保护工作部门、运营者授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可能影响或者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活动;对基础电信网络实施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等活动,应当事先向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安全保护新阶段/enp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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