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 8:44

原标题:ST中安:股民索赔示范案例二审判决 其余案件“并行原则”加速案件进度

2021年5月,ST中安示范案例之一已经迎来二审判决,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改判事项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一审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的付款义务在 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一审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审判决的付款义务在 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此前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瑞华会计师对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次二审对于中介机构而言,连带责任比例大幅降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民法院就一审判决向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中招商证券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部分。瑞华会计师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上海金融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瑞华会计师对中安科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部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中介机构未尽到完全的勤勉尽责义务,存在过错,应当在一定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招商证券在财务顾问报告中的专业意见,显然与事实情况不符,其在审核涉“班班通”项目相关材料并出具专业意见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对由此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招商证券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涉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中,瑞华会计师未能举证证明其按照审计业务准则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导致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部分内容存在虚假陈述。对由此导致的投资者损失,瑞华会计师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通知,将于近期开庭审理,具体开庭时间还未确定,待法院下发开庭传票后将通知到相关的股民。示范案例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并行原则,将推进同类案件的审判工作。

对于其他尚未参与的ST中安股民,目前仍可以ST中安股民请做好以下索赔工作:

(一)查询是否符合ST中安索赔条件

ST中安索赔时段为: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一)ST中安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索赔股票交易清单或股票对账单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成交股数、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

(2)证券开户证明,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承担赔偿责任,意味着投资者在执行的时候可以向中介机构执行。目前还未参与的ST中安股民可以准备索赔材料,继续参与索赔。ST中安索赔截止日期: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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