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18日 星期五 上午 7:13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婚后夫妻一方通过购买股票等投资行为取得的收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如何分配?

【案情回放】

周某与易某于2017年8月,经江油市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协商开设证券账户炒股。至2017年7月17日前剩余盈利5万多元,但周某称,易某强行占有并转走。双方调解离婚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由周某操作的天风证劵,但被易某离婚前强行转移并占有的盈利款5万余元。

易某对股市盈利了5万元表示认可,也确认了是自己转走的,但认为这是其个人投资,而且平时股市中赚的钱全部用于家庭开支。请求驳回周某是诉求。

关于周某主张分割双方在股市中的盈利5万元已被易某转走,易某对该盈利金额予以认可,但认为这是其个人投资不应当予以分割,依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共同所有。

【法院判决】

易某支付周某股市盈利款2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婚后买的股票,离婚的时候怎么分?炒股赚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