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16日 星期日 上午 8:09

投资者提问:

几点疑问(关于最新公告)1、偿还投资者索赔案件用重整账户股票及重整价格是否有现行法律规定,或有通过检索有相应判例。2、前述情形如法院判决以现金支付,大量需要赔偿资金是否有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进而符合新规退市的财务类退市情形3、非公开2元多发行的行为(价格过低)及上述虚假陈述案件赔偿款以重整股票的支付方式及计价等标准明显不利于二级市场投资者的行为,如果被认定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否应当触发退市

董秘回答(广州浪奇(维权)SZ000523):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从债权的法律性质看,投资者索赔属于普通债权,公司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对投资者索赔的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的清偿方式进行清偿,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资本市场上有很多同类型的案例,均是按照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执行对投资者索赔的清偿,敬请查阅。2、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对于普通债权中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小额债权或每家债权在该金额以内可获得现金清偿。对于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可获得股份清偿+现金清偿。前述情形涉及赔偿现金的情况对公司净资产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因此构成新规退市的财务类退市情形。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目前,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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