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12日 星期三 上午 11:43

彩礼是我国源远流长的一种婚嫁习俗,自西周起,就确立了“六礼”的婚姻制度。“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但近年来,“天价彩礼”的出现让婚姻变了味。有的父母为了嫁女“解困”,要求男方支付高额的彩礼,否则就不让结婚。那么对于索要高额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婚姻一方当事人以索要财物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的,不仅是将婚姻商品化,有违善良风俗,更妨碍了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影响婚后生活。

虽然《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彩礼”这一风俗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消失。现实中仍有大量的男女因彩礼闹得不欢而散,甚至诉诸法庭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就规定了人民法院支持请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又离婚的,可以以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请求返还彩礼。

小编认为,给付彩礼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既有确定婚姻关系的功能,也有表达双方情感的作用。但是彩礼金额过高,甚至超出支付彩礼一方的个人能力甚至是家庭能力时,彩礼也就失去了原本蕴含的美好寓意,把双方感情表达变成了利益的交换,让爱情与金钱利益挂钩,未免有些本末倒置了。因此,我们还是要积极的维护和推进社会的善良风俗,拒绝天价彩礼,建设幸福美满家庭!


索要天价彩礼,违法吗?《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