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06月03日 星期一 下午 18: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凯迪”)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及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30日、2021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华控凯迪因业务持续拓展,且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建保理”)申请的40,000万元授信额度已到期。现向晋建保理申请展期1年,并将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由40,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差额补足协议》。
(二)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90%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情形,晋建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关联方晋建保理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波、白平彦、柴宏杰、张宏杰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9号17栋402房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爱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荣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90%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情形,晋建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晋建保理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晋建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防器材销售;门窗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华控赛格持有华控凯迪100%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华控凯迪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控凯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控凯迪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控凯迪与晋建保理授信融资方案
1、授信金额:25,000万元;
2、授信期限:1年;
3、资金用途: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4、授信利率及支付方式:一年期名义利率不超过8.5%(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期初支付手续费、利息按月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结清。
(二)公司与晋建保理《差额补足协议》
1、担保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方: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3、债务方: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5、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华控凯迪向晋建保理承担本应收账款的差额补足义务,在保理合同所对应的基础交易合同期限届满时,基础合同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担保方承诺为基础合同债务人未履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6、担保方式:差额补足暨连带责任担保
四、授信利率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关联方的授信利率系双方自愿协商,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申请授信和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华控凯迪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授信获取资金支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开展业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为了支持华控凯迪的发展,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其自身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华控凯迪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已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提供总额2.5亿元的担保,截止9月30日,公司为华控凯迪担保实际发生额2.4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华控凯迪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华控凯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控凯迪目前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支持华控凯迪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差额补足协议》。
华控凯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就上述担保事项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事项。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凯迪”)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因经营需要,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向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授信额为准,并由公司为其提供5,000万元担保。利率约为5%(以实际放款为准),期限为1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3日;
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30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建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消防器材销售;门窗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酒店管理;汽车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华控赛格持有华控凯迪100%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华控凯迪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华控凯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华控凯迪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方: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
3.债务方: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额:5,000万;
5.协议主要内容:公司为华控凯迪向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提供担保,若华控凯迪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承诺为华控凯迪未履行部分向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承担资金差额补足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华控凯迪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华控凯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华控凯迪目前经营稳定,企业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支持华控凯迪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华控凯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就上述担保事项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已累计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提供总额2.5亿元的担保,截止9月30日,公司为华控凯迪担保实际发生额2.4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4日,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6号 公司1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3.00、5.00回避表决。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欢迎广大股东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积极发表意见。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9:00-12:00,13:00-17:00至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9:0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6号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传真:0755-89938787
邮编:518
联系人:杨新年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8
2、投票简称:华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
附件二: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竹东路6号公司1楼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所有提案表决指示如下: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4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签订仲裁相关事项《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终止前期协议: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投资”)“理财协议纠纷一案”作出裁决后,公司于2022年7月与国信同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同人”)对仲裁后续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与国信同人签订〈协该终止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拟新签订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签订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快速解决公司仲裁案遗留问题,有利于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待《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将及时执行仲裁款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尽快妥善处理与同方投资的仲裁案件,公司拟与上海迈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众”)、深圳市展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顿投资”)并签订《协议书》,统筹解决公司仲裁风险,执行仲裁裁决,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披露情况
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2022-27)、《关于与国信同人签订〈协议书〉的公告》(2022-42)。
二、协议书签署概况
公司与上海迈众、展顿投资三方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以【2020】京仲案字第2257号仲裁裁决以及仲裁裁决中涉及的《委托理财协议》《承诺书》《股份收购协议》可享有的权利和/或权益为转让标的,上海迈众出资17,500万元,展顿投资出资5,000万元,购买标的资产“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与“向责任方主张的补/赔偿”,且由公司配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
三、协议各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协议甲方
公司名称: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464898
注册资本:100,667.146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协议乙方
公司名称:上海迈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120084125483P
法定代表人:杨霞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业务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迈众不属于关联方
3.协议丙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展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78320G
法定代表人:屠秀玲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与展顿投资不属于关联方
(二)类似业务情况及履约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并未与上海迈众、展顿投资发生过类似业务。本次交易对手经营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合同履约能力。经查询,上海迈众和展顿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各方
(一)标的资产
7号仲裁裁决以及仲裁裁决中涉及的《委托理财协议》《承诺书》《股份收购协议》可享有的权利和/或权益,包括:
(1)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
(2)向责任方主张的补/赔偿。
(二)价款和支付
1. 甲方、乙方及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向乙方、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项下的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5】亿元(对应仲裁裁决项下甲方应向同方投资支付的款项金额和逾期利息)。
2.各方确认并同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7,500】万元,对应标的资产为本协议第一条标的资产(1)项下的权利和/或权益;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对应标的资产为本协议第一条标的资产(2)项下的权利和/或权益。
3.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6,250】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65】日内或确认可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之日前(以早到的时间为准),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11,250】万元。
4.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
(三)各方责任与义务
1.协议各方保证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利与能力,且甲方签署本协议已取得总办会审批通过,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就本协议所涉事宜完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流程;乙方、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内部或外部批准、授权和许可。
2.各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应专项用于支付仲裁裁决项下款项及逾期利息,在[2022]粤03执2549号案件执行完毕并取得确认文书前,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转让价款作他用。如因甲方私自挪作他用,而导致乙方依据本协议所收购的标的资产及相应权益受损,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乙方支付甲方【6,250】万元资产转让价款后,各方成立工作小组共同推进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实现,甲方承诺由甲方出面直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然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甲方在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的过程中,应按照乙方的指令行事,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于同方环境股份的任何权利,不得减少甲方享有的同方环境股份的数量。
4.乙方、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标的资产受让条款。乙方、丙方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后,才完整享有本协议第一条项下对应的标的资产的权益;甲方即时丧失对相应标的资产主张的权利。乙方、丙方确认清楚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以及实现的困难性。乙方、丙方确认如标的资产不能收回/实现,无需甲方承担偿付责任。
5.乙方确认并同意在乙方足额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后,乙方才完整享有标的资产(1)的权益。如乙方逾期【3个月】仍未能足额履行支付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届时取得的同方环境相应股份,处置收益(处置收益为甲方处置同方环境股份所得转让价款并扣除处置所产生的费用成本后的金额)用于抵减乙方逾期支付的款项及违约金;处置收益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处置收益大于乙方逾期支付的款项及违约金的,甲方应自取得处置收益款项后【10日内】向乙方退回差额。甲乙双方另外达成一致意见的除外。
6.乙方足额履行本协议项下款项支付义务并取得同方环境相应比例的股份后,可选择自持或转让或要求甲方或由甲方协调其他非关联方在履行国资审批(如需)及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后按照股权公允价值收购该等股份。
7.乙方、丙方对本协议项下责任义务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转让价款,应按照逾期金额向甲方承担日万分之【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满【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转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丙方如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应按照逾期金额向甲方承担日万分之【5】的违约金;逾期支付满【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丙方应付款项金额【10】%的违约金。
五、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快速解决公司仲裁案遗留问题,有利于公司后续的经营发展。待《协议书》生效后,公司将及时执行仲裁款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协议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7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对公司2022年度和关联方发生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的实际需要,拟新增关联方及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额度。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包括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等业务,2021年未与省国资运营公司发生此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对《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孙波、白平彦、柴宏杰、张宏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未与省国资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HL5WN2L
法定代表人:洪强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山西示范区南中环街426号国际金融中心6栋18至21层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省政府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省国资运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山西建投间接持有公司26.48%的股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情形,省国资运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省国资运营公司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经查询,省国资运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新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是以一般市场经济原则为基础,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的类型主要是销售/采购商品,交易双方在预计金额内,根据实际发生分次确定数量并签署协议。
四、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经营活动中持续的、经常性交易行为,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新增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行、不存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的需求,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基于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3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关联方晋建保理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凯迪”)前期向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建保理”)申请的40,000万元授信额度已到期。因业务持续拓展,华控凯迪现向晋建保理申请展期1年,并将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由40,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年资金成本约为8.5%。公司拟为华控凯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差额补足协议》。
公司关联监事智艳青女士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华融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授信额为准,并由公司为其提供5,000万元担保。利率约为5%(以实际放款为准),期限为1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额度。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包括山西建投及下属子公司),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等业务。
公司关联监事智艳青女士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华融泰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2-5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与国信同人签订〈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国信同人签订的《协议书》一直未有实质性推进,导致各项工作无法正常顺利推进。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经审慎考虑并与国信同人协商一致,拟终止上述协议并签订《终止协议》。《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与国信同人签订〈协议书〉的公告》(2022-4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拟签订仲裁相关事项〈协议书〉的议案》
为了尽快妥善处理公司与同方投资的仲裁案件,公司拟引入第三方上海迈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展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签订《协议书》,统筹解决公司仲裁风险,执行仲裁裁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订仲裁相关事项〈协议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为华控凯迪向关联方晋建保理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控凯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凯迪”)前期向晋建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建保理”)申请的40,000万元授信额度已到期。因业务持续拓展,华控凯迪现向晋建保理申请展期1年,并将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由40,000万元调整为25,000万元,年资金成本约为8.5%。同时由公司为华控凯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差额补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孙波、白平彦、柴宏杰、张宏杰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华融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4、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拟向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申请10,000万元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授信额为准,并由公司为其提供5,000万元担保。授信利率约为5%(以实际放款为准),期限为1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拟新增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额度。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包括山西建投及下属子公司),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主要系向关联方及下属子公司销售/采购商品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孙波、白平彦、柴宏杰、张宏杰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华融泰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6、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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