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6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下午 16:41
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及时性,而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ST未名,002581)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导致众多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目前,未名医药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进入关键阶段,受损投资者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8月1日,未名医药(ST未名,002581)正式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监管部门经立案调查,查明公司存在多项严重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违法事实已被充分佐证,成为投资者索赔的核心依据。
核心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未名医药的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关联法人未名博思、长春未名及关联自然人王某平,与未名医药发生多笔非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高达95,408.32万元。
这些关联交易通过预付采购款、退还预付款、代偿债务、支付工程预付款等多种名义发生,涉及金额巨大,且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未名医药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重大进展的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10万元;同时对时任董事长潘爱华等10名相关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及罚款,其中潘爱华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罗德顺、杨晓敏被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名医药(ST未名,002581)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综合目前情况,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8月5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2年8月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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