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6年02月26日 星期四 下午 14: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8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7日15:00 至 2016年4月8日15:00 期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6年4月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 黄俞先生

(七)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2016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5年9月23日与2016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八)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37,553,1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99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0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536,924,87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53.3367%。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62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24%。

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537,395,4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07%;

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86%;

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5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7907%;

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874%;

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1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05,520.52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51,404,292.02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44,398,771.50元。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71,292,43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419%;

反对153,9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567%;

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14%。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弃权10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93%。

反对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1476%;

弃权1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0617%。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潘文堂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