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6月15日 星期四 下午 18:51

1.刑法概说

*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总称(犯罪论和后果论)

1部 刑法典(1997)

10部修正案

1部单行刑法(逃汇套汇)

*刑法的目的:

法益侵犯说

规范违反说

我国为:缓和的法益侵犯说(折中说,不仅保护法益,还维护基本的道德规范)

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道德作为出罪的依据(农民信贷例子)

*刑法的机能(刑法有啥用):

现代刑法是双刃剑: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限制国家的刑罚权

例:邓宝驹案,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定贪污罪,职务侵占 罪,最高刑15年

2.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当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a. 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用于限制国家权力

重要理论依据:用权力限制权力。法国孟德斯鸠三权分立原则 “当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自由就荡然无存”

两方面内容:形式侧面 实质侧面

形式侧面 :

*制定法原则

定罪量刑的法必须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来加以制定,行政法规和习惯法不能成为法律的渊源,同时我国也不承认判例法,是成文的罪行法定原则

*事前的罪刑法定原则

新的法律对之前的行为是没有溯及力的

事后法一般不能溯及既往,但如果事后法对行为人更为有利,便可以溯及既往

*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

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因为罪刑法定的根本精神是限制国家权力)

类推解释:区分于扩张解释。扩张解释是在语言含义的核心范围之外,发散范围之内所作的 解释。若超越了语言解释的最大范围,则为类推解释。

扩张解释没有创造新的规则,但类推已经创造了新的规则。

*确定的罪刑法定原则

罪之法定,刑罚也要确定。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和禁止绝对的不定刑。

不定期刑,犯罪不量刑主要是对司法机关的一个限制,认为刑罚不仅要惩罚犯罪人,还要改造犯罪人,定罪不量刑。但量刑不能完全由监狱判断,监狱属于行政机关,不能同时拥有司法权,因此要禁止绝对的不定期刑,定罪也量刑,量刑有幅度(我国有减刑和假释制度)

绝对的不定刑,是对立法权的一种限制,立法者的法律只规定犯罪论而不规定刑罚论。

还可判处无期徒刑。)

实质侧面:

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法必须是良法,必须是善法,恶法非法。法律追求公平正义。

*明确性原则:定罪量刑的法应当尽可能明确,而不能模糊不清。

*合理性原则:定罪量刑的法应当尽可能合理,重罪重刑,轻罪轻刑。

*人道性原则:定罪量刑的法要尊重人的基本尊严,禁止残酷不人道的刑罚。

b. 罪刑相当原则

客观相当:客观上越重的犯罪,刑罚也要越重。

主观相当:主观恶性越大,刑罚也就越重。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是宪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上的体现

3. 刑法的解释

按照解释的效力分类:有权解释 无权解释

*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国家最高立法机关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做的解释

注意: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都不能创造规则(即不可做类推)

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发生冲突,适用立法解释。

*无权解释:某些机构、民间学者对法条做的解释

必须尊重:司法解释、权威判例、通说观点

按照解释的方法分类: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对法律的条文包括词语概念标点符号来做的解释(首选的解释方法,尤其当文理解释的结论是唯一的,那就只能适用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来阐明刑法条文的真实含义(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不是唯一的,就可能要进行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的解释方法:a体系解释 b当然解释 c同类解释 d目的解释

论理解释的解释效果:扩张的效果、缩小的效果

a体系解释:把一个刑法条文置于在整个刑法典中来进行综合解释,以避免这些条文互相发生冲突。(171条 伪造货币包不包括变造货币的问题,因为173条有变造货币罪,171条的解释为不包括)

注意:体系的解释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例如有些地方的伪造包括变造,196条信用卡诈骗罪,其中的伪造包括变造。再例如强奸罪和抢劫罪的同样的暴力威胁,两者等级不同)

b当然解释:根据逻辑含义可以自然而然推导出来的解释

举轻以明重:当轻的构成犯罪,重的就更构成犯罪(入罪型,更严格,因此,要符合 两个标准,形式标准和实质标准。在形式上,轻的在逻辑上包含重的。例:329条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劫是特殊的抢夺。)

注意:只可适用规则,而不能创造规则(不可做类推)

例:劫持汽车船只罪,在逻辑上不包括火车。

持枪抢劫,也不包括炮弹、针管

举重以明轻:当重的不构成犯罪,那轻的就更不构成犯罪(出罪型,较为宽松,只需符合实质标准,不需逻辑上的包括。例:449条战时缓刑,戴罪立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包括拘役,但对行为人有利的类推是允许的,符合罪行法定的限权精神)

c 同类解释:对兜底条款的解释

如:“其他方式等”要与前文所列举的方式具有等价值性

d 目的解释:

第一形式的标准不能超越语言的极限,第二是实质的标准要朝着刑法保护的目的去前进。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道德作为出罪的依据。要积极地探究是否侵犯了法益,是否被伦理道德所容忍。

4. 刑法的适用范围(刑法的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什么人在什么地方)(主要服务于保护法益)

四个原则:属地、属人、保护、普遍

(位阶关系: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和保护,并有保留地采普遍管辖原则。)

a. 属地管辖:凡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都可以管(包括外国人在中国犯罪; 另外贪污犯在逃也是属地)

(遍在地主义: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在中国领域内发生,就属于在中国犯罪。这里的行为既包括实行行为,也包括非实行行为;结果包括实际结果也包括可能结果。

旗国主义:只要在登记地为中国的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都属于在中国犯罪)

b. 属人管辖:中国人在中国境外的犯罪(一定会和其他国家的属地管辖发生冲突,所以对属人管辖要进行一定的限制。

因此采取相对重罪管辖,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上的予以追究。有两个例外:一个是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受这个约束,一律都可以管。

另一个是,法定最高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不予追究也可以追究)

*在国外受过刑的,回国后可考虑免刑或减刑

c. 保护管辖:在外国对中国和中国利益犯罪(中国人在外国犯罪,外国人在外国犯罪)

容易发生管辖冲突,要加以严格的限制。

第一是双重犯罪管辖,即中国和外国都认为这种情况构成犯罪;

其次,是绝对的重罪管辖,法定最低刑必须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d .普遍管辖:外国人在外国犯罪,且对中国利益没有侵害。(国际罪犯到中国)

这些犯罪必须为国际犯罪,且必须是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犯罪。

所有的国际犯罪都必须转化为国内法才可以适用,定罪量刑依据中国的刑法而不是国际条约。

例:劫持民用航空器的罪犯(人)逃到中国,属于国际犯罪,要管

劫持军用航空器的罪犯(人)逃到中国,不属于国际犯罪,不管

如果把航空器劫持到中国,不管民用军用,都按属地

*刑法的时间效力:

a 从旧兼从轻原则:(符合事前的罪刑法定原则,同时保障人权)

如果新旧两法关于某个犯罪的处刑规定完全一样,这个行为发生在旧法年代,但在新法年 代才被发现,定罪应当适用旧法。(从旧)

原则上新的法律对之前的行为没有约束力,但如果新的法律对行为人更为有利的话,则可溯及既往。(从轻)

b 既判力高于溯及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就不再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约束。所

以既判力要高于溯及力。

c 刑法的司法解释则具有溯及力:司法解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创造性的,所以司法解释的

时间效力要从刑法生效时开始计算(法条是既存的,只是司法解释有了进步)。

例外,如果行为发生在新旧两个司法解释之间,但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才被发现,

哪个司法解释更有利于行为人,就适用哪个。

所以,*关于司法解释溯及力的从新兼从轻原则:原则上新的司法解释有溯及力(从新),

但如果有两个不同的司法解释,适用对行为人有利的司法解释。(从轻)

d 连续犯和继续犯的溯及力问题:

如果一个罪名呈连续状态,跨越了新旧两法,一律适用新法。

考点1: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生效

争议问题的定论,旧刑法的死刑与新刑法的终身监禁,认为终身监禁比死刑更有利于行为人。

考点2:有偿删帖

2015年6月,张三网上有偿删帖

2015年9月出台了司法解释,有关非法经营罪,最后一款“及其他严重非法经营行为”包括 网上有偿删帖服务

新的司法解释具有溯及力(法条是97年既存的),所以适用

但,如果是新旧两种含义的司法解释,哪个更有利于行为人适用哪个


(一)刑法的基础知识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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