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2月11日 星期一 下午 14:52
被“颠覆”的人生
49岁的朱丽春可能依然平静地在一家药店打工,白天售货,晚上则继续留在药房的杂物间值夜班。
当天16时左右,她打工的药店进来一男一女,语气非常严肃地问她“是不是朱丽春”。朱丽春说,当时天已黑,药店里只有她一人,也许是出于害怕的心理,她摇头否认了。
当晚,药店又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人是朱丽春的邻居。“我邻居领来一个男的,说是‘中间人’。‘中间人’说,下午来的那个女的也叫‘朱丽春’,但不是和我重名,而是盗用了我的名字和身份。”
在“中间人”接下来的讲述里,朱丽春听到了自己被“偷”走的三十年。
1990年秋天,一名女子冒领了朱丽春的长春市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进入学校就读,1993年毕业后进入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工作,如今即将退休。
而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朱丽春在家“萎靡”了几年后,外出打工。由于没有学历,她做过服务员、售货员,最落魄的时候还捡过废品。2005年,朱丽春结婚又离婚,她参加了自考,开始在药店行业工作。
“当听到竟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时,感觉犹如晴天霹雳。自己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苦,生活得这么不幸福,全都拜这个假朱丽春所赐。”朱丽春说。
供认不讳后被撤案
事后,靠打工谋生的朱丽春发现自己名下确实有医保、社保参保情况,朱丽春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后,她曾联系农行方面了解情况,但未获明确答复。
2021年3月,自己查证无果的朱丽春选择报警。同年7月,西新派出所告知朱丽春,伪造身份证的人叫解某某,因身体原因已经被取保候审。“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伪造我身份的人叫什么名字。”朱丽春说,此后的一年多里,她反复向公安、金融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023年4月,警方撤案。
2023年9月,“朱丽春遭人冒名顶替三十年”的事情曝光后,关于撤案的疑问,当地警方回应央广网记者称,警方接到朱立春的报案后,立即对解某某进行了调查取证,解某某对冒用朱丽春身份一事供认不讳。经查,解某某并没有就读中间人口中的中专,而是在入职农行后,自行考取了吉林省广播电视大学。
办案过程中,警方发现解某某正怀有身孕。“我们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启动提请逮捕程序,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绿园公安分局在办案期限届满后作出撤案决定。”
在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给她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中写道:我局办理的20210328长春市绿园区朱丽春身份被冒用案,因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朱家人否认“出借”身份
据新黄河,警方在回应中还提到,解某某原是九台农村户口,1993年,曾就职于当地农业银行某支行的解父得知,农业银行将招聘一批储蓄代办员。为了让女儿满足“高中毕业”和“长春市城镇户口”的应聘条件,解父找到了与自己相识的朱丽春父亲朱某,向其“借”用了朱丽春的身份。
两年多的维权,非但没能解开心中的疑惑,自己的父亲反倒成了对方口中的“合谋者”,这让朱丽春感到十分窝火。
不过,9月24日,得知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朱家与解家的关系,现年已经78岁的朱父特地从家赶到女儿打工的药房,面对镜头,老人对“出借女儿身份”一事予以否认。
此外,让朱父不解的是,当初中间人称朱丽春的中专通知书被解某某冒领,如今为何遭到警方否认?即便按照警方的解释,解某某冒名顶替三十年,怎么可能是两个家庭就能做到的?朱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查,给朱家一个解释。
朱父对“出借”女儿身份一事予以否认
“寻找”解某某在这场冒名顶替风波中,农行方面也自称是受害者。
农行对于此事的回应是,解某某入职后,一直以朱丽春的身份工作,解某某提交的身份信息和档案信息经过篡改,资料齐全,银行方面并不知情。
之后解某某没有处理,还连续多日旷工,最终以该理由将解某某辞退。
朱家人的否认与疑问,加上银行方面的解释将疑点指向了解某某。始终未曾对外发声的解某某究竟是谁?
报警之后,朱丽春曾在办案民警口中得知,解某某名为解某影,她回忆起当年中间人曾提到,“解家人如何如何有势力”。
9月24日,记者陪同朱丽春到银行查询个人征信信息,根据征信报告显示,朱丽春名下有多个银行账号和多套房产信息,其称这些资产都与自己无关。
一侧提示该号已开通移动秘书功能。
其中两处房产在记者敲门后无人回应,在另一处房产内居住的男子隔门回应称,自己不认识解某某及朱丽春,当记者询问男子何时搬到该住所、户主是谁等信息时,该男子回应称“一直住在这里”,其他问题不便透露。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朱丽春所提到的中间人,继续寻找解某影,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重启余生
由于朱丽春和谢某某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重叠”,朱丽春名下的社保、医保、公积金均被开通,并缴费多年,但朱丽春本人却无法使用。
9月22日,朱丽春曾到社保、医保部门咨询补缴事宜,工作人员给她的答复是“情况特殊,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批文”。
朱丽春说,虽然刑事层面警方已经撤案,但维权不会停止,下一步,她将考虑对解某某本人提起民事诉讼。
近年来,国家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名顶替等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处于严打高压态势,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社会诚信、败坏社会风气甚至也破坏了他人的人生和教育机会。
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朱丽春的姓名权被人侵犯,可以提请民事赔偿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原认定事实错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同时,被冒名顶替的朱丽春也可以积极向警方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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