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29日 星期五 上午 5:04

原标题: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接B57版)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陈定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定文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司法会计及评估鉴定等执业资格、高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会计;1997年1月至2005年3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审计部经理、专业技术标准部经理、合伙人;2005年6月至今担任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重庆勤业五联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合伙人、重庆勤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0月至今任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至今任重庆妍忻建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陈定文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3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号:2023-042)。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3年6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邮政编码:401123

收件人:喻上玲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23年6月26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陈定文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定文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7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3日

至2023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编号:2023-041)。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光勇、任应祥以及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

2、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023-67460800

联系人:喻上玲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3-043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为1,503,071股,占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本总数的1.038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3号),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19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108,540,259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144,730,25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1,490,93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7.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239,32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35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6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作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西部证券对山外山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503,071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本版导读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14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