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27日 星期三 上午 10:49

“刑法小课堂”

每次100-300秒

为您讲述一个刑法小故事

冒用双胞胎姐姐的身份

办理护照

并且持此护照

以探亲、旅游的名义

先后偷越国境共计4次

……

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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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编辑:王鹏、刘书平

视频:王珺霏、杨德龙、李明瑶

内容来源: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

END


刑法小课堂 | 她顶替了双胞胎姐姐的身份!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