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18日 星期一 上午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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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一般来讲,共担风险、按照利润情形进行的分红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是对于收取固定利润和分红而且不承担经营风险的“投资收益”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案例:A房地产公司成立B子公司开发某项目,为筹集资金,2017年1月,引入合作方C公司,C公司出资5亿元成为B公司的股东。为规避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C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时约定了保底收益条款,即无论B公司经营情况如何,C公司最少可以取得相当于12%的年化收益,如果B公司实际利润超过了股东投入的12%,则C公司按实际利润分配税后收益。
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予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另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但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类似以货币资金购买优先股获取固定股息,且不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其获取的优先股股息按照“贷款服务”税目征收增值税;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但对超过保底利润部分是否缴纳增值税?如果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股权投资按季度享有固定的利润或者分红,并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注意,这里的合同约定本金可回收,只是一种承诺,不是指的一定能够回收,也不考虑是否违背公司法,即税务局不考虑融资方融资期限或者说资金使用期限届满时能否偿还本金,不考虑融资方的信用风险,只要合同里融资方承诺了要偿还本金,就属于保本),即保本保息的实质就是提供贷款服务,应当对超出本金部分全部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没有约定保本即保息不保本的情况下,仅就收取的固定定利润或保底利润部分缴纳增值税,超过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部分不缴纳增值税。
来源: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作者:纪宏奎,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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