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上午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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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在社区考试中的出题形式
1、甲欲对乙实施抢劫,乙对甲说:“你不要伤害我,我把钱给你。”甲便信以为真,乙在包里掏东西时拿出防狼喷雾朝着甲喷过去,且将其推倒在地后逃脱。甲的行为构成: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未遂
2、 下列哪种情况适用“应当免除处罚”?
A.预备犯 B.未遂犯
C.中止犯造成损害的 D.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3、《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________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A.2 B.3 C.4 D.5
4、 4月10日晚,吴某与谢某共乘一辆摩托车窜到一居民楼后门处,由谢某驾车在附近等候接应,吴某持刀抢走刚回家欲开门上楼的市民叶某的一个手提包。叶某想抢回包,却被吴某在腹部捅了一刀致重伤。得手后,谢某接应吴某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谢某因没有亲自实施抢劫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B.谢某没有伤害叶某的意图,且无伤害叶某的行为,故无需承担责任
C.谢某和吴某的行为属于共同抢劫行为
D.对谢某应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吴某应当从重处罚
01【中公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形态。根据《刑法》(2021)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对乙实施抢劫过程中,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完成犯罪,所以甲构成抢劫罪未遂。故本题答案为D。
【中公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故意犯罪的形态。《刑法》(2021)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本题答案为D。
02【中公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刑法》(2021)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
03【中公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根据《刑法》(2021)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吴某和谢某共同策划和实施抢劫,虽然由于分工不同,谢某只负责接应,但二人属于共同犯罪。谢某系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主犯按照共同犯罪中作用处罚,而不是应当从重处罚。二人均需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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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类别分别适合哪些省份一、纯公基 (公基优选模拟卷点击我进入)
适用省份:所有省份,尤其是公告仅表述为公共基础知识、通用知识等地区
二、公基+社区(公基+社区优选模拟卷点我进入)
适用省份:陕西、山东、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河北、甘肃、宁夏、云南、江西、重庆、河南
三、公基+社区+申论(公基+社区+申论优选模拟卷点我进入)
适用省份:浙江除义乌地区、山东含写作地市、吉林含写作地区、内蒙含写作地区、安徽、湖北、广西、广东、江苏、青海、湖南
四、公基+社区+申论+行测(公基+社区+申论+行测优选模拟卷点我进入)
适用省份:北京、上海、辽宁、浙江义乌
五、行测+申论(行测+申论优选模拟卷点我进入)
适用省份:天津、其他公告表述为行测申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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