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27日 星期四 上午 10:05
原标题:【热点】男子侵犯印刷店老板娘,被机器卷入致死,家属要求索赔,怎么判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起法律案例,一名男子侵犯一家印刷店的老板娘,结果在女老板娘的奋力反抗之下,竟然被转进机器死亡,家属起诉索赔,那这个案子法院怎么判的呢?
丽女士今年26岁,长得很好看,珠圆玉润、丰神绰约、自己开了一家印刷店,专门给一些工厂或者学校做书籍,印刷店开在一个公园旁边,平时没有什么人,主要就是从网上接点单子,一年大概也能赚个三四十万块钱,生意还算不错,
因为有时候有旺季,有时候淡季,所以丽女士就招了一个工人,每天早上9:00上班,下午5:00下班,一个月给个4000块钱,生意慢慢的也进入了正轨,
丽女士之前也创业做过美容店,非常能干,基本上早上早早的就来店里面忙活,晚上一般忙到十一二点钟才回去,
可是这天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丽女士终身难忘,昨天晚上因为客户临时有个大订单,她一个人加班到晚上1点多,刚刚准备关机器回去,
因为她的店面在一个公园旁边,外面又下着雨,这旁边没有一个人,突然一名男士王某打着一把黑伞,冲进了店里,丽女士当时准备说打烊了,可是王某拿出一个U盘说要打印一份文件,
来的都是客,丽女士也不好说什么,于是就准备给他打印,打开这个男的U盘以后,丽女士看到里面有很多那种不雅的视频,当时心里就感觉不对劲,问这名男的要打印什么文件?
这个男的王某平时没有什么正当工作,就是这旁边住,她早就盯上了独自开店的丽女士,
突然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刀,架在丽女士脖子上,让丽女士把店里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还顺便把她脖子上了一块金项链扯了下来,丽女士当时非常害怕,赶紧拿出来1000块钱现金,就在递给王某的过程中,王某发现丽女士长得不错,面容较好,夜深人静,于是扑过去准备强行侵犯她,
丽女士奋力拼搏,在拉拉扯扯中,丽女士看到后面印书的机器还没有关,灵机一动,将王某推向做书的机器,突然机器一下子卷到王某的衣服,王某顿感不妙,等到反应过来已经迟了,机器一下子把王某搅了进去,顿时血流如注,王某惨叫连连,丽女士这才反应过来把机器关掉,
这时候旁边巡逻的警察发现了求助的丽女士,等到他们到店里以后,王某已经伤势严重,整个人都卡到机器里去,两条手都已经断了,血流的很厉害,等到把人送到医院去以后,不到一个小时就死了,
王某的家人悲痛万分,以故意杀人罪将丽女士告上了法院,结果经过调取店里的监控以及各方面的求证,最终法院判定王某构成了入室抢劫罪和强奸未遂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强奸未遂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公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侵犯丽女士的过程中,丽女士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将王某推入机器集中导致王某被机器碾死,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丽女士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法院驳回家属的请求,
正当防卫:(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最后给丽女士点赞,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最终还是选择了和犯罪分子对抗,最终让犯罪分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王某也因为自己的贪婪最终付出了生命,
大家觉得这个王某是不是罪有应得?好好地正事不干,偏偏搞些歪门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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