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26日 星期三 上午 7:00
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回答,一是退市以后处于private company阶段,二是再度上市阶段。
private company阶段:A B class的安排核心要解决的是创始人持有较少股份但仍可以绝对控制公司的业务发展。这个在退市以后即使没有A B class也很容易实现。可以通过公司的SHA和M&AA里约定一些重要事件,如并购重组,年底预算,任命高管等重要事件都必须经过董事会决议通过才能执行,然后在董事会中赋予创始人super majority的权利,比如创始人在董事会决议时一票拥有三票的voting rights,这样创始人基本上可以以小股保持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只要协议里约定内容和公司所在地的公司法不冲突即可。
再上市阶段:A股是同股同权的,不要说A B class,连prefer share的权利都不允许。所以这时候就没办法了,但还是可以尽可能多的把公司重大事项放到董事会表决,然后给创始人更多的董事提名名额。但证券法里规定的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情,必须要全体股东投票,这是逃不掉的。再上市时,原来的投资人都是打算退出的,股份会在二级市场分散,创始人的相对控股权其实是比之前更稳固的,而且再上市时中国的二级市场投资人是希望控股股东掌管公司的,这个不像美国总有一帮很作的hedge fund天天在董事会上骂chairman或管理层,所以这方面创始人/控股股东的concern不大。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