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6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5:03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3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7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月18日和2017年3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股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做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6年7月 18日-2017年1月1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7年3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16年7月 18日至2017年1月18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者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 3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发出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143,821,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0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143,821,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0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收购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49%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821,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77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项议案采用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7、《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546,5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088%;反对2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49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619%;反对2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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