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6月09日 星期五 下午 15:39

为了解证券行业涉诉情况,行家汇总统计了上市券商涉诉公告;并据公开信息,统计涉及证券公司的诉讼案。

券商涉诉公告

红塔证券(-)

来源:红塔证券公告。

红塔证券于近日接到股东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昆明产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昆明产投持股295,875,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其中,累计质押股份145,065,400股,占其持股比例为49.03%;累计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股份合计91,616,363股,占其持股比例为30.96%,占总股本比例为1.9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查询结果得知,本次标记ZYD220616,标记编号BJD000300,需要冻结10,102,147股,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69,368,075.33元。

太平洋证券(7)

来源:太平洋证券公告。

1.太平洋证券诉开晓胜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开晓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3月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简称:福田区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申请。2019年7月,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支持公司申请。209月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335号、336号、398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部分诉讼请求。

因被告开晓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太平洋证券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1660号、1661号、166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2.太平洋证券诉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券于2021年3月向昆明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1479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因被告厦门当代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太平洋证券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165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3.太平洋证券诉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因被告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融仁”)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5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浦东法院)提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申请。2019年6月,法院作出裁定,支持公司申请。2019年8月,法院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嘉兴融仁持有的ST厦华7,241.60万股股票。由于质权实现后公司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且被告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太平洋证券于2021年1月向昆明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330号《民事判决书》,支持公司诉讼请求。

因被告嘉兴融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太平洋证券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166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4.太平洋证券诉宁波品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财产损害赔偿案。

因深圳阜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阜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8年11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2018年7月,宁波品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品博”)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杭州中院)提起的(2018)浙01民初2204号民事诉讼中,对深圳阜财质押在公司的美都能源股票采取了保全措施。2019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但宁波品博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间内,仍未解除保全措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处置质押股票,太平洋证券权益受到损害。2022年4月,太平洋证券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2022)浙01民初500号受理通知,受理本案。

2023年5月4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杭州中院作出的(2022)浙01民初50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目前本案尚在上诉期。

5.太平洋证券诉常州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涉诉金额:720.25万元。

因被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10月通过福田区法院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现质权。由于质权实现后公司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且被告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太平洋证券向昆明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2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太平洋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166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6.太平洋证券诉王仁年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涉诉金额:3,187.65万元。

因被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太平洋证券于2019年10月通过福田法院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现质权。由于质权实现后公司债权仍未获完全清偿,且被告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太平洋证券向昆明中院提起诉讼,2021年2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太平洋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4月28日,太平洋证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3)云01执166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7.太平洋证券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16东旭光电MTN001B)。

涉诉金额:5,000.00万元。

理,后本案集中管辖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银行账户冻结即将到期,根据公司续封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完成首次续封冻结,于2021年12月完成二次续封冻结。2023年2月,法院作出(2022)冀01执保号《续行保全财产告知书》,对已查封的银行账号及资产再次持续冻结。

泛海控股(-)

来源:泛海控股公告。

*ST泛海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所持股份2,907,555,351股被司法冻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相关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案,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等案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泛海控股及中国泛海均未收到法院发来的司法拍卖通知,相关股份近期不存在被司法拍卖的风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而出现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风险。

发债券商涉诉公告

东莞证券(-)

来源: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未决诉讼方面,截至2022年6月末,东莞证券未结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共8笔,主要涉及自营投资债券违约、股权回购以及股票质押违约案件,公司已根据审慎性原则,就因诉讼、仲裁案件或其他事项可能遭受的损失计提了减值准备,且涉及诉讼、仲裁案件或其他事项涉及的金额相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而言较小,预期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6月末,东莞证券存续股票质押业务共5笔,全部为低于平仓线的风险项目,标的股票涉及恒康医疗、天娱数科、未名医药、清水源等,待回购金额3.88亿元,公司已计提2.66亿元减值准备,公司已通过诉讼等方式加大对违约客户的追缴力度。

光大证券(-)

来源: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诉讼纠纷方面,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以其他合同纠纷为由对光大资本提起诉讼;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银行”)以其他合同纠纷为由向光大资本提起诉讼、以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争议仲裁为由向光大浸辉提起仲裁;深圳恒祥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私募股权投资合同纠纷为由向光大浸辉、暴风投资、群畅金融提起仲裁;嘉兴招源涌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源涌津”)以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向光大资本提起诉讼;此外,公司其他中间级及劣后级合伙人对光大资本或/和光大浸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投资本金及利息。同时,2019年3月,因股权回购纠纷,光大浸辉作为浸鑫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浸鑫基金共同作为原告,以暴风集团判决结果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目前,已收到二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21年6月,光大证券公告称浸鑫基金的境外项目交易主体JINXIN INC.(开曼浸鑫)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向MPS公司原卖方股东RICCARDO SILVA、ANDREA RADRIZZANI等个人和机构提出欺诈性虚假陈述以及税务承诺违约的诉讼主张,涉案金额约为661,375,034美元,目前尚未开庭。

付投资本金4亿元,支付2018年1月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投资收益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目前,光大资本已收到上述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已就上述事项申请强制执行,光大资本已收到《执行通知书》,尚未履行相关义务。光大资本就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其他合同纠纷相关诉讼分别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22年6月,光大资本分别收到与招商银行及华瑞银行相关诉讼的再审申请之《民事裁定书元;招源涌津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目前,光大资本已经就该案件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2022年3月,光大资本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变价被执行人光大资本持有的光大幸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的股权以及10,669,350股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受MPS风险事件影响,光大发展所实际持有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被冻结。2022年3月,光大发展就被司法冻结的昆明以购代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亿元财产份额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2年11月,上海金融法院出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光大发展的诉讼请求。光大发展已于2022年12月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上述强制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影响需根据相关强制执行结果进行评估。

综合考虑MPS事项进展情况、光大资本及下属公司所涉及的相关诉讼及仲裁判决情况,以及根据判决结果应承担的相应支付义务等各方面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2022年末,公司累计计提与MPS项目相关的预计负债52.84亿元,需对其未来实际履行偿债义务带来的流动性压力保持关注。此外,光大资本于2019年3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光大证券于2022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重大事件进展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重大交易披露不完整及个别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阶段未勤勉尽责等方面出具警示函措施。中诚信国际将对光大资本的相关案件后续进度保持持续关注。

广发证券(-)

来源: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

截至2022年末,广发证券(含下设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未取得终审判决或裁决以及未执行完毕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448起(含主动起诉与被诉),其中公司主动起诉案件共计87起,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98.69亿元;公司被诉案件共计361起,涉及标的金额合计约为21.06亿元。

信达证券(1)

来源: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相关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

截至2022年末,信达证券股票质押业务违约规模2.81亿元,公司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51亿元,计提比例53.74%,需对后期诉讼及追偿情况保持关注。

截至2022年末,信达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的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共计5起,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1起。

信达证券于2013年承销了山东博瑞格生物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格公司”)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13博瑞格”)。2013年4月18日,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代表“新时代信托【新风13号】13博瑞格债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认购了债券面值6700万元整的“13博瑞格”债券,2014年4月,“13博瑞格”债券发生违约。2022年7月4日,信达证券收述三家机构共同承担新时代信托受到的损失及相关费用,合计约1.39亿元。2022年12月12日,北京金融法院裁定该案件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后,新时代信托针对该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截至2023年2月末,该案件尚待法院就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

裁判文书公开判决

东方证券(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与高忠霖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3)沪74执异49号

上海金融法院裁定:驳回浙银渝富(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民生证券(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3)辽02执异485号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润万家1栋-1-3-1号房屋的执行。

信达证券(1)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诉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号:(2023)京民辖终82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新时代信托上诉,维持原裁定,移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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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汇总 | 2023年券商“诉讼”统计!(05.06-05.14)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