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门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LM2023-2宗地总面积: 86502.25平方米宗地坐落: 平陵街道黄沙村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教育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教育用地 86502.25 十一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2271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起始价: 4542万元加价幅度: 15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LM2023-3宗地总面积: 10014.72平方米宗地坐落: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片区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0014.72 十一级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204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起始价: 408万元加价幅度: 15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LM2023-4宗地总面积: 11790.28平方米宗地坐落: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片区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11790.28 十一级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240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起始价: 480万元加价幅度: 15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LM2023-5宗地总面积: 20011.01平方米宗地坐落: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北片区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6并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20011.01 十一级 投资强度: 4500万元/公顷保证金: 480.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起始价: 961万元加价幅度: 30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五、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LM2023-2 号地块: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
LM2023-3 号地块: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
LM2023-4 号地块: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
LM2023-5 号地块:2023年04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LM2023-3号、LM2023-4号地块所经营的产业类型为塑料薄膜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人民币4500元/平方米,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第五个自然年全面达产,达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人民币9000元/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人民币450元/平方米/年,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2、LM2023-5号地块所经营的产业类型为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人民币4500元/平方米,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第五个自然年全面达产,达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人民币9000元/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人民币450元/平方米/年,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3、LM2023-3号、LM2023-4号、LM2023-5号地块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产业发展承诺书》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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