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午 6:02
As long as the facts exist, the mask will be torn off
导言
2022年5月10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3.SZ)(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2005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合众思壮被立案调查。立案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10%。
2022年11月21日,合众思壮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5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披露后,公司股价连续4个交易日下跌,收盘价合计跌幅达15.8941%,事先告知书认定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
公司背景介绍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3.SZ)(以下简称“合众思壮”或“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较早进入卫星导航领域的公司之一。主营业务为以高精度卫星导航技术为基础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拥有北斗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掌握从天线、基带到算法到星基增强的完整技术体系。公司将北斗的通信与导航功能结合,推出通导一体化系列产品,特别适用于应急处理、抢 险救灾、军事等需要野外通信能力与定位的应用场景。目前推出的产品包括自组网通信设备、便携式数据一体化移动基站等,业务增长迅速。
2017 年年报披露当年签署订单 21 亿元、2018 年半年报披露上半年间签署订单 25 亿元。在业务模式上,公司的通导一体化产品主要是通过其参股公司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下属子公司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销售。
证监会认定的违规事实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65号)认定合众思壮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等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具体内容如下:
“合众思壮将与隋某力共同投资的联营企业北斗导航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以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为名,与隋某力实际控制的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验收交付等事宜,与隋某力指定企业开展自循环业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合众思壮以为北斗导航及其子公司南京元博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为名,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实际却不承担加工角色,不提供任何有附加值的技术,而是作为出资方,以垫资方式提供资金,以可组织的资金规模确定订单量,利润空间提前确定且基本恒定。亿 ,虚增利润总额 4.27亿。”
此外合众思壮还涉及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累计虚增金额达6.08亿元收入、5.48亿元成本,以及1.08亿元利润总额。
另外,合众思壮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虚减财务费用,分别虚减1238万元、7471万元及3040万元。
上述违法行为导致合众思壮在2017年至年累计虚增收入约15.8亿元,平均每年虚增3.95亿元;四年间虚增利润总额达5.2亿元,平均每年虚增1.3亿元。
评析
面对上述违法事实,合众思壮提出多项辩解。例如,针对雷达及专网通信业务,合众思壮声称因项目涉及“军工涉密”,难以发现业务造假;针对票据贴现费用,合众思壮则表示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合众思壮还提及了2019年及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以及美国制裁等特殊背景,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未采纳上述意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第五条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等要求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的,依照本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合众思壮在接下来的阶段可能会遭遇投资者索赔,根据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陈述成,团队成员毕业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备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及法律诉讼业务执业经历,精通资本市场运作法律规则,为近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法律服务。
刘勇
11796253
想与审判实务》、《医疗警示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专业书籍。
刘婷
10487965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大家保险、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拥有15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精通上市公司董责险条款。为200多家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出版著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操作实务图解》、《新三板股票发行与融资并购操作务与图解》、《新三板企业董秘工作手册》、《北交所上市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
唐健
19730885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拥有2年以上诉讼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
索赔登记方法: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王虎律师 证券诉讼项目 现开放投资者索赔登记,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自即日起,在股盾网(lawyerwh.com)页面“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损失情况,参加维权索赔征集(网址:www.lawyerwh.com)。或直接微信、电话联系王虎律师:13538024498(手机点此处拨号),办理索赔征集报名事务。

第一步,打开索赔登记网页,向下拉到“索赔维权登记”栏,填写股票损失情况。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第二步,提交后会提示“登记成功”,索赔登记成功,后续按律师提示办理即可。

微信联系王虎律师,可以咨询相关索赔登记情况。
联系我们:
王虎 律师
股盾网证券诉讼律师团队
电话/微信:13538024498
索赔登记网址:http://www.lawyerwh.com 网上索赔登记入口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万安路132号万丰城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