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6年01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 3:52
2026年1月23日晚间,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长药控股)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长药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述收购完成后,罗某继续担任长江星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长江星的经营管理工作。
2021年至2023年,长江星子公司湖北长江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源)、湖北新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峰制药)制作虚假的入库单、出库单等,在没有发生真实销售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导致长药控股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1,532.38万元、28,373.66万元、23,363.46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9.12%、17.57%、19.51%;虚增利润总额5,640.14万元、6,337.52万元、4,370.50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5.62%、88.23%、6.42%。
同时,由于2022年对长江伟创中药城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损失,导致长药控股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55.24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6.34%。
综上,长药控股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罚款。
同日,公司还披露《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交易所表示,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24年4月30日,长药控股 300391披露《关于公司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基于上述2024年的信披违规行为,向法院主张赔偿损失。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判决上市公司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损失。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或者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6日(含)期间买入长药控股 300391,且在2025年11月7日闭市时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主张赔偿。
据公开资料,长药控股主营包含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及新能源业,形成以医药制造业务为主,内燃机零部件业务与光伏设备业务多元并进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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