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y1668 2025年12月25日 星期四 上午 6:00
1、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 2024 年 3 月 1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期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并且在 2024 年 3 月 15 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2、案情介绍
2024 年 4 月 26 日晚,天宜上佳发布公告称,2024 年 4 月 25 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调查发现,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但直到 3 月 15 日才发布公告披露这一重要信息,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副董事长兼总裁杨铠璘、董事会秘书章丽娟因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温馨提示
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4、以下部分案例起诉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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