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30日 星期四 上午 8:57
原标题: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6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7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6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各位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8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拟以13,600万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北京翊劲添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劲添晟”)转让所持有的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艾设计”)29%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集艾设计51%股权,仍是集艾设计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翊劲添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卫国
成立日期:2023年8月28日
-1层1441-16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新疆优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宋卫东先生。
翊劲添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了解考察,翊劲添晟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交易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集艾设计29%股权。
(二) 标的公司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114694219399X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海玥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12层B区J4326室
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装饰材料、家居用品的销售。
2、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集艾设计股权结构如下: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第S00563号)。
(三)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决定向集艾设计原股东收购集艾设计60
2015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集艾设计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成为集艾设计控股股东,持有集艾设计60%股权。
2018年9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根据公司与集艾设计原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增加收购集艾设计20%股权,并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集艾设计8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集艾设计29%股权。该股份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
集艾设计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五)集艾设计其他股东均书面同意放弃公司本次拟出售的标的公司2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结合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最终确定集艾设计29%股权的成交价格为13,600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相关方
转让方(甲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北京翊劲添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丙方):集艾室内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2、标的股权转让
甲方一次性将其持有标的公司29%股权份额转让给乙方,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部分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3、转让价格及支付
(1)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13,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
(2)甲方和丙方同意并确认,至交割日前,丙方可以最多宣告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80,000,000.00元)(含)的分红。
(3)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35%,即人民币4,760.00万元;2024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15%,即人民币2,040.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6,800.00万元。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4、损益安排
各方同意,交割日后,乙方即成为标的股权合法所有者,乙方享有与该等标的股权有关的一切权利及承担与该等标的股权相关的义务与责任;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担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和股东义务。
5、税费与开支
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涉及的应缴税款,依据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纳税义务人缴纳并承担。
除非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另有约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和所有相关文件以及有关交割的编制、谈判、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开销和费用(包括审计、评估、财务、法律费用)。
6、登记与交割
6.1工商登记
本协议完成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等手续,签署办理手续所需的各项文件,但最迟不得迟于2023年12月31日。
6.2交割
交割日:以股权变更工商材料提交日与第一笔付款日孰早日,为交割日。
6.3过渡期承诺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共同且连带地向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
(1)按正常业务过程经营。目标公司应当,且转让方应当基于目标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发展考虑,促使目标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开展业务,并尽最大努力保持商业组织完整,继续合理维持同商业合作伙伴的关系,继续合理维持其与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的聘用关系,保持目标公司拥有或使用的所有资产和财产的现状(正常损耗除外)。若目标公司的股本结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业务、员工、前景或经营方面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的变更,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应及时书面告知受让方,并与受让方讨论前述事项对目标公司的影响,进而保证目标公司将按照合理方式稳定运营。
(2)第三方交易。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应,并且应促使其关联方和顾问以及各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代表:
(i)与受让方共同处理标的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
(ii)不得向受让方之外的第三方进行发行、出售、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
(1)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2)甲方股东会决议通过本次交易。
8、违约责任
8.1.乙方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其应当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合称“乙方违约责任”),但乙方违约责任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a)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3?(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b)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义务或责任,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可计量的损失。
(c)目标公司因本协议约定的股权变更事项完成后,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协议,或乙方违约单方面解除协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标的股权恢复到本协议签订前的状态,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8.2.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时应当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合称“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违约责任最多不超过150万元:
(a)因甲方原因导致标的公司股权无法顺利变更,甲方应立即停止该等违约行为,并从违约行为之日起至消除该行为之日计算违约天数,每日按乙方应付未付金额的3?(万分之三)计算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弥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或者乙方因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违反适用中国法律或对目标公司有约束力的合同的行为而遭受、蒙受或发生的损失。
(b)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可计量经济损失。
(c)因甲方、目标公司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协议,或者甲方、目标公司违约解除协议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同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i)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
(ii)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8.3.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协议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8.4.同时满足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延期支付款项的比例达到总价款的20%即2,720万;
(b)乙方延迟支付任意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超过天。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土地租赁等情况, 不涉及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也不涉及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集艾设计股权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家装主业,充实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影响本年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前利润约为6,700万元,具体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集艾设计审计报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8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
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3-082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它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等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大厦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五、会
会议联系人:杨勇先生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3
2、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
3、股东根据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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