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29日 星期三 上午 9:10

终于,把政府专项债券的14个实务问题解答完毕,

我们尽可能地围绕每一个小问题,以点带面地去延伸、去讨论更多的业务内容。

对于一项业务的学习,任何一个细小的点,都可以被我们“利用”去拓展自身的知识边界。

就像今天头条文章《债券市场中的荷兰式招标和美国式招标》,

里面也提及了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定价方式,

绝大多数时候,政府专项债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中的荷兰式招标进行定价,

只有在香港、澳门地区去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时,才会采用簿记建档的方式。

而我们在接触专项债的时候,有没有关注过它的招标方式呢?

金融领域的知识很多时候是两两相通的,

多多去总结,多多去连接,提升自身的学习效率,加速成长。

下面,我们把14个实务问题做一个汇总整理,建议收藏起来,常看常新。

1.一个项目在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之前,已经有银行贷款的融资,后续成功申请专项债券会对之前的这笔融资有影响吗?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1|银行贷款与专项债券之间的影响》

2.政府专项债券形成的资产,企业怎么处理?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2|专项债券与国有资产管理》

3.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时,对应的政府投资方式是资本金注入,但是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不是只在国家明确支持的13大领域吗?一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专项债是不是违背了相关规定?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3|专项债券作项目资本金》

4.在很多已发行的职业教育项目方案中都有财政补贴收入,同时在这些项目成本测算时,编制人员工资一般都表述为财政统筹负责,就不再计算了。我理解这些项目中的财政补贴收入作为一种经常性补贴,应该就是用来支付编制人员工资等运营费用的,这些项目算了补贴收入又不再考虑人员工资成本是不是有扩大收益的嫌疑?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5|项目收益的问题》

5.假设一个准公益项目总投资额5个亿,公共事业中心(机关单位)为实施主体,申请了专项债2.5亿。如果公共事业中心与政府控股的平台公司签署代建回购BT协议,平台公司可以用这个项目继续融资剩余的2.5亿来完成项目建设吗?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4|把握项目融资的主线》

6.一个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特许经营实施模式,招社会投资人建设、运营、移交,在立项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必须要走审批制吗?

参见《特许经营与投资项目》

7.在《道路类项目如何谋划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中,有一个案例的项目收益中有餐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这些收入怎么反哺到项目上呢?与商家分成吗?如果是税收的话,是不是难度更大?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5|项目收益的问题》

8.都知道专项债券的偿还来源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那政府性基金收入除了熟知的土地出让收入之外,还有哪些?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9.收费公路项目典型的专项收入有广告收入、服务设施收入等等,它们应当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这种说法对吗?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0.如果一个专项债券项目同时拥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优先使用哪一个收入来偿还债券?

参见《政策解读 | 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11.都说专项债券要先申报额度再发行,那各个地方每年的专项债券额度是如何确定的?能把这件事说清楚吗?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7|专项债券额度的确定》

12.你觉得,财政实力越强的地区应该得到更多的额度还是财政实力越弱的地方应该得到更多的额度?实务中是怎么样的?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7|专项债券额度的确定》

13.你熟悉政府一般债务和政府一般债券的关系、政府专项债务和政府专项债券的关系吗?

参见《专项债实务问题解答7|专项债券额度的确定》

14.这几年,禁止新增地方隐性债务是各地都在坚决执行的任务。其中,就有“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那你知道有一种特殊情形,地方政府是可以提供担保的吗?

参见《有一种政府担保不叫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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