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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9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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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计部负责人张谊新女士由于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审计部负责人一职,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马素清先生为公司审计

部负责人,全面负责审计部日常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即 2014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5 月 7 日)(马素清

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015 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

证等业务),该批额度授信方式均为信用方式,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

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

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

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

最终确定的金额及授信条件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

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补充通新源项目建设后期费用支出,通新源现有股东拟对通新源进行增

资,同时调整在通新源的出资比例,增资后通新源注册资本为8,700万元,其中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出资.42万元,占通新源出资比例调整为30.09%;另由于公

司所分配楼层高于通新源其他股东,经与通新源其他股东协商,公司需另外向通

新源投入建造成本212万元,计入通新源资本公积。因此,本次公司合计出资额

为368.42万元。

有关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94号)

四、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润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 4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无

追索权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有关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95 号)。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交易事项的具体审批权限等

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同时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马素清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

年1月至2014年3月先后任深圳市中原商金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常务

副总经理、董事;2014年4月迄今任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马素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的情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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