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19日 星期日 下午 12:00
法条:《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 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出决 定之前,应当由从事写作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未经法治审 核护着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三)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综合执法部门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对案件调查终结后,确认应当是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五十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是整个 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 化的制作,直接关系到行政处罚是否成立,关系到行政执法的准确性 和严肃性,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注意事项:实践中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注意:1.文书中不能出现“复议和诉讼不停止执行 ”表述;2.引用依据的正确性、完整性; 3.容易忽视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表述;4.文书的送达行政相对人的签名落款。另外需要特别提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要求,行政 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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