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16日 星期四 下午 17:12

母亲在上面签了字写日期,自己作为出借人没有签字,借款人也没有签字,那么这份担保法律是否认可?自己现在能不能找借款人的母亲要钱?

在看到咨询人出示的《担保说明书》后,我们给出的答案是,担保是有效的,因为文书内容很明确,借款人的母亲明确表示自己愿意就某一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作为一种实质上的单方行为,并不需要借款人签字表示同意即可生效。

一、基本案情,买基金后母公司单方出具《担保函》

2017年11月23日,基金管理公司发起某基金,年化10%。贾某与基金管理公司签署《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转让确认函》,成为某基金的投资人。《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成立满12个月,且基金尤法实现退出的情况下,经管理人同意,基金投资者可向管理人转让基金份额。贾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指定账户汇款100万元,基金管理公司出具收据,确认贾某认购某基金额100万元。

2018年11月25日,基金公司的上级控股公司向这笔基金的投资者出具《担保函》,载明:“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原则,针对某基金二期已到期并出现延期兑付的现象,发行机构在积极推进产品的回款和对本产品投资者的兑付,如果出现不能兑付的情况,我公司对本产品的本金收益兑付作出如下担保承诺:我公司就本产品的份额持有人承诺,对该产品的偿付在原有增

信措施基础上,追加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义务范围包括应支

付的全部偿付价款(本产品的本金、收益、违约金及相关的各项费用)。”

由于这是针对基金兑付进行的承诺,投资者众多的情况下一份份补签保证合同并不现实,所以这份文件只有基金公司上级的控股公司一人盖章,控股公司可能出于多角度考虑,也没有让基金管理公司盖章。

到期后,基金管理公司果然无法进行兑付,控股公司也没有代替进行还款。于是有投资者率先进行了起诉。

二、虽然只有单方盖章,但是《担保函》属于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三

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因此,控股公司在《担保函》中作出的承诺是有效的。

法院最终判基金公司赔付贾某100万元外加利息,控股公司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平常责任。

评议,担保类型文书签署一定要慎重,这类文书单方签字就可以生效。

本案还有一项重点情形,那就是某基金公司股权实际由控股公司掌控,控股公司持有股权将近80%,所以控股公司愿意出具《担保函》,表示愿意为此项业务做担保合情合理。属于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中提供担保的情况。

控股公司承担其承诺的保证责任。

本案就是很典型的,担保文书只有一方签字但是被法院认可。这是因为担保不会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产生负面影响。那么按照一般法律选择就不需要借款人同意,但是出借人可以考虑是否加入,避免出现对方用无效、已经出售但未登记的房屋进行担保,最终拖延追究借款的时间,担保物无效而导致担保实质无法受偿。

以上就是


《担保函》只有单方签字有效吗?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