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1月08日 星期三 上午 11:48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规定是什么?应该如何享受?下面,小编将为你一一解答。一、提高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二、此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三、按照约定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这次标准提高后能不能重新调整扣除额度?非独生子女的,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扣除四、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五、子女为在读硕士研究生,是否能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六、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另一个享受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供   稿:徐雨曦  |  审   核:赵燕娟编   辑:孙   毅

编   审:王   静

审   定:姬作收


【应理新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知识——“新规”篇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