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午 10:28

虎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交易商协会放大招了。根据交易商协会官房网站在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信息,交易商协会对6家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了自律处分:兴业银行(警告)、江苏银行(警告)、广州农商行(警告)、交通银行(警告)、平安银行(通报批评)和招商银行(警告)。 这是交易商协会于2022年9月2日披露的因为部分机构存在“低价包销以及不规范的簿记建档操作”等问题,启动了对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之后的自律处分信息。

从自律处分的内容来看,上述6家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发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发行文件约定开展余额包销。这里可以理解为主承销商在包销程序存在问题,在有部分投资者投资债券的情况进行包销,实际上是挤占了其他投资人的正常投标。这种操作方式,实际上是利用了主承销商的优势地位进行操作的,对于投资人来说很不公平。

2、低价包销多期债务融资工具。按照交易商协会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簿记要求,主承销商如果要包销的话是要取利率区间上限开展余额包销。如果未按照利率上限进行包销,则会干扰债务融资工具的正常定价,影响市场正常秩序。

3、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的签订不规范。这一条自律处分包含的内容可能十分丰富,可能会包括承销协议签署时间存在问题、承销费用支付存在问题、承销费用收取存在问题等多个问题。

4、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未在充分询价基础上形成。这一条是指主承销商簿记建档利率区间的确认可能存在主观判断或者拍脑袋的行为,没有通过充分的市场询价来确认区间,就意味着利率区间的确认存在不客观的情况。

低价包销这个问题其实是主承销商为了保持与发行人的长期合作而采取的特定措施,在此不做评价。债券民工主要想说的是低价承销费问题。在交易商协会此次自律处分之前,已经有多家主承销商因为低价包销或者低价承销费等问题被进行了处罚。2021年8月11日,交易商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规定要求主承销商建立内部承销费报价管理制度,每季度、每年度按时报送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报价情况,对于明显低于市场报价的主承销商,采取“出具专项措施,开展现场检查”等措施,并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债券市场之所以出现低价承销费竞争,最主要的原因是主承销商通过低价竞争取得的综合收益远大于业务成本。 债券承销规模是主承销商债券承销排名的重要指标,在同一个项目付出的成本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自然想要较大的发行规模。承销排名靠前,自然可以在其他非强势发行人项目竞标上获取明显优势,从而拓展更多的项目。所以为了争取项目,主承销商会主动降低费率,在这种情况下,优质债券发行人的胃口越来越大,费率越来越低,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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