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午 8:56
“‘最严减持规定’下,上市公司大股东是不是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绕道减持?”近日,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大股东离婚分割股份的公告。因此,不少股民在股吧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离婚减持,真的可行吗?
本月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离婚
记者注意到,九月以来,A股市场上已有国光股份与邦彦技术两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董事长离婚导致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9月15日,国光股份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裁颜亚奇的通知,获悉颜亚奇与胡利霞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据颜亚奇与胡利霞签订的离婚协议,颜亚奇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44.9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702%),分割至胡利霞名下。权益变动后,颜亚奇和胡利霞各持有公司2044.92万股股份,各约占公司总股本4.702%。
按照9月15日国光股份10.98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上述分割股份价值约为2.25亿元。
国光股份最新股价为10.98元/股,总市值为48亿元。以此计算,此次离婚案涉及股份价值约为4.5亿元,胡利霞分走2.25亿元。
9月20日,邦彦技术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国胜的通知,获悉祝国胜与张岚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同时双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分割后获得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祝国胜。
祝国胜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730.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分割至张岚名下。祝国胜通过深圳市君丰启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鼎信1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维持不变。本次权益变动后,祝国胜直接持有公司3096.2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20.3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张岚拟直接持有公司730.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4.80%。
按照9月20日邦彦技术21.66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上述分割股份价值约为1.58亿元。
将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国光股份董事长颜亚奇权益变动后,不再为国光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通俗地讲,颜亚奇个人已经失去了作为国光股份大股东的身份。
不过有股民质疑,失去大股东身份后,颜亚奇的减持行为是否将不受控制?另外,大股东离婚后的股份分割部分将来会不会被顺理成章地减持?
国光股份表示,颜亚奇与其前妻胡利霞,将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
邦彦技术同样也在公告中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与其前妻张岚,将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
也就是说,上述人士将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7月底曾就上市公司股东离婚分割公司股份有关事宜答记者问回应市场关切。
证监会表示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证监会将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发现违法违规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沪深交易所也详细阐述过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的减持适用问题。
具体来看,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需要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董监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该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董监高于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均应当遵守《细则》第十二条的限制性规定。
同时,大股东、董监高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拟分配股份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大股东分配股份过户前,上市公司应当督促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商定并披露减持额度分配方案;未能商定的,各方应当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并披露。
潇湘晨报记者郝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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