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10月04日 星期三 上午 6:57
原标题:票据诉讼中,胜诉后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股权/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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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众多地产暴雷风波引发票据诉讼激增。随着时间的推移,票据诉讼也逐渐进入确权后的财产执行阶段。在无法获得现金或不动产这类财产后,不少债权人把目光放到了这些被执行人对外持有的股权或股票这类资产上,那么如何执行这类财产,又会碰到哪些问题呢?
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这里的股权,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但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外。也就是说要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能否直接冻结持股公司的财产
不能。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冻结股权如何确定价值
与上市公司流通股不同,这类股权的作价很难认定,执行时就会碰到按照申请人的债权金额计算,要冻结多少股权才可以。一般来说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法院会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在申请中也会要求申请人明确自己的计算方法。
另一方面,对于金额很大的冻结额或者申请人很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能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费用计算入执行费用,但如果评估公司认为无法评估或评估成本可能高于公司股权价值的,这种就很难启动。
如何确定冻结顺序
与其他财产的冻结类似,首先送达协助公示通知书的冻结为生效冻结。之后的均为轮候冻结。有效冻结解除的,轮候冻结中送达在先的成为生效冻结。
二、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票)
被执行人持有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即股票,该如何处置?
相较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其作价更明确、交易更便利,所以在程序上债权人感觉更为便利。
被执行人自行卖出
由被执行人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自行变卖,执行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资金账户控制相应价款。
集中竞价强制卖出
指令证券公司限期抛售,并将变价款划付到法院账户。
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卖出
股票数量较大或价值较大,抛售可能导致股价大幅度波动的,可以指令证券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
除上述方式外,还有以股抵债、先冻后划拨等方式。如股票数量大、价值高、上市公司股权关系复杂,通过二级市场处置风险大,或者受其他因素影响无法通过二级市场处置的,也可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如果说票据权利的诉讼之争是票据法律关系与基础法律关系的集合,而财产执行阶段的战场则转换到民事关系中的公司、物权等领域,更有一些复杂案件甚至涉及行政与刑事领域。
加上被执行主体要么是大而有影响力的地方龙头企业,要么是小且精心设计过的空壳公司,且都不是债权人即执行申请人熟悉的交易对象,这给票诉执行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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