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7月16日 星期日 上午 6:47
3月2日,华谊嘉信(300071)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况产生一定影响。
就在华谊嘉信发布上述公告的前一天,中国资本市场“根本大法”——新证券法正式施行。
新证券法和此前的证券法比较,新增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新证券法的施行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证券法在修订中的三大重点之一,就是着重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年报虚假记载
股东增加持股数量未披露
及大数据营销。
红星新闻记者翻阅华谊嘉信历年公告发现,早在2018年5月17日,华谊嘉信发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后经过证监会查明,华谊嘉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①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②在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控股股东刘伟,实际控制千石天泽 6 号(千石资本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当时华谊嘉信在公告书中披露称“本次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在这一次非公开发行后,刘伟持有的股票数量增加,但未在随后的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计算在内。这两份报告对于刘伟的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为此,证监会对华谊嘉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刘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增持本是利好
实控人为什么却不披露?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票会被市场解读为利好消息。但是作为华谊嘉信的实控人,为什么刘伟增持了本公司的股份却不披露?
刘伟的“增持”并不是通过自己,而是通过高中同学所“一对一”认购的千石天泽 6 号,且通过这一方式获利1700万元。
据证监会的调查显示,千石天泽6号为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是刘伟的高中同学、华谊嘉信前员工李某龙。而刘伟实际控制千石天泽6号认购华谊嘉信股票,认购价格由刘伟决定,参与认购的资金、追加投资的资金均来源于刘伟。
千石天泽6号共认购华谊嘉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万股,认购价格为22.51元/股。千石资本获配金额为3038.85万元。
图据华谊嘉信2013年12月3日公告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4月22日,华谊嘉信发布《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至此,千石天泽6号的万股已翻倍为270万股,认购成本由22.51元/股降至11.255元/股。同时,获得分红6.75万元——据证监会调查显示,这一笔分红在到账后,李某龙在当天全部取出并存入刘伟的银行账户。
到2015年4月10日,刘伟指示李某龙,通过千石天泽6号以当天市价卖出华谊嘉信股票,卖出40万股。当天,华谊嘉信股票的收盘价为14.37元/股。也就是说,这一次出售就让千石天泽6号获利.5万元。
千石天泽仍持有华谊嘉信的股票230万股。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15年6月2日,华谊嘉信发布《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以公开资料进行计算,在此次分红后,千石天泽6号持有414万股,同时获得分红9.2万元。
除权、分红、出售……根据证监会2015年4月开始的调查,总体算下来,刘伟通过让老同学认购自家定增,实际控制千石天泽6号,交易获利达到1719.9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华谊嘉信近七年的股价来看,它在2013年9月、10月攀上顶峰,股价曾高于22元/股,千石天泽6号在2013年年末的认购价(22.51元/股)与之近似。
但在随后,华谊嘉信的股价一路下跌至10元以下;直到2015年,股价才恢复到10-15元左右。进入2017年以后,股价再次跌至10元/股以下,并在2018年中跌至5元/股以下。
近几个月以来,华谊嘉信的股票长期保持在3元/股左右。
67名投资者索赔超千万
还有多名投资者将起诉
3月2日,华谊嘉信发布的公告显示,目前共有67名投资者向华谊嘉信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共计1058.63万元。其中,单个投资者索赔的最高金额为.55万元。
起诉华谊嘉信的投资者名单
3月
“因为华谊嘉信的虚假记载,所以这其实不是个性问题,都是共性问题。”葛宗萍称,从去年华谊嘉信被处以行政处罚后,她就开始征集受损投资者,除了目前已提起诉讼的21人外,征集仍在继续,只要还在诉讼时效内,人数可能随时会增加。
云称,对于华谊嘉信索赔者的征集,目前她已经征集到10余名受损投资者,正在准备诉讼中。投资者们的损失尚未统计出来,将会在未来提起诉讼。
月17日之间买入华谊嘉信,2018年5月17日之后尚未清仓的股民或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前一个时间点为公示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的日子,后一个时间点为公布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日子。
由于涉及的时间长达近5年,当红星新闻记者问及如何将“虚假陈述”与股民的权益联系起来时,表示,一般是股民在投资中有损失时才进行索赔。如果没有损失,即便它虚假陈述了,也没有对股民造成实际的影响。
新证券法护航:
依法治市 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
3月1日起,新证券法正式施行。新证券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对投资者保护的完善。红星资本局记者梳理发现,在2019年,其实监管层就已多次公开提及投资者保护的工作。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法案室主任龚繁荣去年12月28日在出席新闻发布会时指出,新证券法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一是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二是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诉讼主体。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诉讼机制,为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
据澎湃新闻报道,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新修订的证券法将强调依法治市,强调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民事诉讼当中的维权索赔,也就是说,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应该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索赔。
他指出,由于过去的维权成本较高,再加上A股市场上散户比较多,因此很多的中小投资者都不愿意去进行维权索赔,而是消极被动地选择了放弃。新修订证券法为中小散户提供了简捷便利的诉讼通道和诉讼程序,通过代表人诉讼来达到集体诉讼制度的效果。
对于所谓的“明示退出”“默示加入”,则向红星新闻介绍称,即为除非投资者明确表示不参与诉讼,否则就视为投资者同意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为诉讼。
此外,新证券法不再将全市场的各类投资者统一对待,而是首次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出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其中,专业投资者的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红星新闻记者还发现,新证券法首次大幅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法律地位与市场作用,信息披露监管成为“市场监管”的核心任务和重中之重,并显著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这将有效威慑证券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威严。
新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法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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