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28日 星期四 上午 7:51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董事5人(独立董事龚艳女士及独立董事陈文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2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关联董事谢凡先生回避表决。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抵押担保借款概述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抵押担保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10套自有房产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贷款公司”)抵押担保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刘萍先生、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投资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抵押担保借款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鉴于公司董事刘萍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丹邦投资集团执行董事,董事谢凡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丹邦投资集团监事,本次抵押担保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向中小担贷款公司抵押担保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抵押担保借款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抵押权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抵押权人基本情况
1、抵押权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软件产业基地2栋C15层1503
4、法定代表人:李明
5、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12月8日
7、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按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文件:深府金小[2015]7号经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4层东南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9848495N
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微电子聚合物材料、OLED封装材料、有机发光材料、太阳能电池材料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2001年6月21日至2051年6月21日
净利润146,957,590.33元和净资产832,858,063.15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0,448,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3%,其中已质押股份6,845 万股,质押比例68.14%。
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小担贷款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本次抵押担保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主要用于公司偿还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若未经中小担贷款公司书面同意,丹邦科技不得改变借款用途。本次借款利率按月利息1%计算,借款发放须满足相关担保借款的法定手续,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的约定为准 。
以上为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丹邦投资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刘萍先生无偿为公司以上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借款事项系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次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公司100%持有,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46.31%。
七、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 2021年4月 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中所涉事项认真审核,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益鸿电子是否以资金融通为主要业务,是否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并结合益鸿电子经营范围及资质、相关法律法规,自查并说明你公司与其进行企业间借款的合法合规性,相关借款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如否,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益鸿电子成立于1998年7月8日,法定代表人郝昕,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益鸿电子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不以资金融通为经常性业务。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鉴于公司与益鸿电子签订的借款合同未触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是为依法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公司向益鸿电子借款的行为实质上是公司因生产经营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本行为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借款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本借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自查并说明益鸿电子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回复:
经自查,益鸿电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未持有丹邦科技5%以上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3、结合你公司抵押房产状况及估值情况、借款利率水平、担保安排等,进一步说明该借款的原因和必要性。
回复:
受2,公司以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高新住宅的10套自有房产向深圳市益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鸿电子)抵押担保借款1,500万元,期限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息12.2%,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该借款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支付供应商货款及相关银行借款利息。鉴于公司当前资金流动性紧张且存在债务逾期情形,致使相关债权人提起了诉讼(详见公司相关公告),且债务逾期事项已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影响,因此本次抵押借款是必要的。
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按人民银行2021年4月20日发布一年期LPR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本次借款利率12.2%符合国家规定。
4、你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共计2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资金合计2,40.3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14%,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与你公司借来筹融资及还款安排等方面,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或资金链紧张情形,如是,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并说明你公司为确保偿债能力、防范财务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面临销售业绩下滑,导致现金流出现缺口,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下滑,进而导致公司出现债务逾期,进而引发诉讼问题,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经核查,公司当前被冻结账户数量为17个,较此前冻结账户数23个减少6个(解除冻结账户明细情况见表一),其中属于丹邦科技的冻结账户为16个,属于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的冻结账户1个,鉴于公司当前主要业务在广东丹邦,以上被冻结账户不是公司主要账户,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当前,我司与债权方协调沟通解决借款纠纷取得了一定进展,已于2021年4月全额归还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贷款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经协商,部分银行或存在继续续贷可能。公司当前与其他金融机构就续贷事宜进行协商沟通,当前与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或存在续贷可能。
现阶段,公司一方面开始制定有效的内部经营措施,以提升业务经营能力,另一方面,公司继续与债权人、银行进行协商,进而改善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情况,并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以改善公司当前经营状况: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积极推进公司融资实施工作,以便尽早解决债务问题,恢复融资信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拥有4.1万平方米自有物业,在东莞市松山湖拥有7.2万平方米自有物业。随着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升级进程的加速,深圳的自有物业或具备较大变现能力和融资能力,同时公司在东莞的生产工厂亦具备接纳深圳工厂全部生产能力的条件,亦能有效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
(2)加大现有产业的整合力度,做强现有优势产品。公司主要经营两大产品:柔性电路板(FPC)及聚酰亚胺膜(PI膜)等产品。在电子产品普及率逐步提高的背景下,柔性电路板市场仍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规模亦在继续保持增长,行业仍处于较高景气度水平,公司柔性印制电路板具备较大竞争力。聚酰亚胺膜是FPC的上游材料,PI膜用途广泛,可用于绝缘材料(电机绝缘及电缆绕包绝缘材料、航空航天线缆绝缘,轨交电机主绝缘线圈)、电子产品材料(PI膜是FPC基材的主要原材料汽车电子等领域的导热散热)、光电材料(柔性显示OLED基板、触控基膜及盖板材料)、新能源材料(固态电池电极极片材料、柔性太阳能电池基板材料)等。当前,国内市场仍以进口PI膜为主,因此公司相关产品具备较大市场潜力,亦可带来较高利润率。公司自产PI膜对比进口PI膜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产品性能也可满足客户需求,并且能依据客户的需求实施定制化生产,相关产品目前已在国内市场实现销售,调整此前预留PI膜厚膜作为预留中间材料生产TPI碳化膜的经营规划,加大努力提升销售PI膜厚膜的销售力度,提升相关产品销售规模。
(3)继续积极寻求有实力的合作伙伴,采用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及盈利能力使公司走出财务困境,以期取得良好的效益回报股东。
如果融资工作能顺利开展、南山区城市更新能够顺利实施,或公司能引入有实力投资者,则公司可迅速改善财务状况,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表一:
5、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当前面临债务逾期及诉讼事项,公司当前融资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若后续相关情况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公司业务经营将受到较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1-05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618,证券简称:*ST丹邦)于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31日分别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及《关于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情况
经公司核实,本次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数量6个,具体情况如下:
二、当前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数量为17个,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账户外币均以2021年5月1日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
截至目前,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存款为4,395,252.67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8%,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主要为公司深圳生产基地所属账户,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基地位于东莞生产基地(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
三、账户被冻结的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当前银行账户被冻结系因债务逾期,相关债权人提起诉讼导致,相关系列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正与债权人积极协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同时避免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争取早日达成融资合作,解决公司当前流动性问题。
(2)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也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与法院、申请人协商解冻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银行加强沟通,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公司的持续经营既符合公司利益,也符合债权人利益,公司希望与债权人积极协商,争取双赢局面。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支付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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