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午 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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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热搜上,看到了京东强哥案子的最新消息:“原定举行的刘强东案听证会取消”。强哥这事吧,真实情况怎样,我们作为外人都不清楚,只能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各自心中有杆秤,秤出这世间所有的魑魅魍魉。

但是,不管怎么折腾,就算倒了东哥,京东还有别的哥。别以为东哥下去了就轮到西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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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看到了马云被告。

上一次看到马云被告,也是在热搜上,是印度法院传唤马云。

说实话,国外法院和原告把国际诉讼整得跟开玩笑似的,我也很想起诉一下有些国际名人。比如,特朗普当政期间就疫情起源问题,毫无根据地朝我国泼脏水,作为一名深爱我国、讲事实和重证据的中国人,我很想起诉特朗普以维护名誉权。再比如,拜登经常口误点名中

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比其他人更不爱争讼。暂且先不跟他们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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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回马云今天的热搜,“华尔街投资人集体诉讼案新动作:将马云列为起诉对象”。

我点进去看了,理由是阿里股价暴跌,投资利益受损。

我特意查了下阿里的股票。

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差不多一路走低,从最高319.32到最低73.28,跌幅接近78%,对于投资者来说,确实形同灾难。

说到股票,我也不得不说,最近国内股票也绿得让人心慌慌。果然,新闻下面都在跟评最近国内股票“异动”的事儿。

我也就着评论,来说说,国内股东能不能因股价暴跌来起诉上市公司呢?

我国证券法是确实是有相关规定的。

第八十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上市公司违背承诺、没有按规定准确披露信息或者虚假披露,致使投资者证券交易受损的,可以向上市公司追责。投资者同时还可以要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这些人需要自证清白,方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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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当地法律,我没有了解。不同国家的法律必然存在差异。但是,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是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通行的规则。阿里巴巴最终是否会被判定赔偿责任,马云是否将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都将取决于案件原告方是否能够足证:阿里巴巴及马云存在当地法律明文规定的违法违规事实,否则将难以能够支撑其诉求。

毕竟诉权不等于胜诉权。股价暴跌也不必然是上市公司或高管违规违纪所致。

远的不说,至少他们国家政治对于中国企业的打压,就不得不提。那么,原告们是否考量要把白宫政府、美国参议院一并告上法庭呢?

最后,期待明日国内股市正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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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投资人集体诉讼告马云,我们股票亏了钱也能告吗?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