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18日 星期一 上午 8:34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ST蓝盾(300297)索赔条件:凡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公告内容】
2022年7月7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蓝盾,证券代码:30029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7月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蓝盾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蓝盾股份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电商),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伪造大量客户和商户的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询证函回函等,在自主开发的汇生活系统、EPAY系统上虚构发码数据和消费数据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中:
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业务合同、电子券码业务采购订单、业务审批表等方式,虚构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等6家保险机构的电子券码业务及相关的发码数据、消费数据和已过期未消费数据,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2017年至2019年期间,中经电商通过伪造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优惠价格确认书》、业务对账单等协议文件,虚增佣金收入、利润;虚构广州白云航空、中海油销售汕头公司、中国石化销售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汕尾石油分公司为其合作商户, 通过伪造业务合同、业务对账单等文件,虚构返利佣金数据和油品消费数据,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综上,中经电商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22%、7.22%、4.1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29,418.22元,164,709,504.62元、 79,115,644.30元,占蓝盾股份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79%、33.74%、8.33%。上述情况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监管局认为,蓝盾股份公开披露的2017年、2018年和 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关行为违反了 2019 年修订《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蓝盾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50万元;
二、对柯宗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0 万元;
三、对柯宗庆、柯宗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0万元;
四、对郑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万元;
五、对赵庆伦、景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60万元;
六、对黄泽华、余曜青、张越、周涛、蔡镇顺、李根森、陈文浩、冯明强、詹桂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七、对李德桂、魏树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东天海威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并于201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网络信息安全领域,构建了以安全产品为基础,覆盖安全方案、安全服务、安全运营的完整业务生态,为各大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炜科技是电磁安防领域的龙头厂商之一,在军工、高铁等业务领域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讼、部分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 申请破产清算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
资金流动性不足,业绩并不不理想,已经连续三年巨额亏损。目前,*ST蓝盾已经启动预重整,在近期公告中*ST蓝盾表示: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及法院是否能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蓝盾股份子公司通过伪造业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导致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最新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蓝盾股份及相关主要责任人员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若干规定》废除了投资者起诉的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不再以行政或刑事处理为前提条件,因此受损投资者已具备起诉索赔的条件。
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需抓紧时间主动起诉主张权益才有可能获赔。
【索赔条件】
*ST蓝盾(300297)索赔条件:凡于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藏格控股、抚顺特钢、风华高科、中信国安、天神娱乐、未来股份、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欢瑞世纪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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