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16日 星期六 上午 10:06
2023年5月6日,丹邦科技(丹邦退,002618)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4号。
1.2019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丹邦科技(丹邦退,002618)股票,并在2022年4月22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邦退,002618)股票,并在2021年7月17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符合以上索赔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17日,丹邦科技(002差。
2022年4月22日,丹邦科技(002618)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2年5月23日,丹邦科技(002618)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自2022年5月3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2023年5月6日,丹邦科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3】4号。
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查明,丹邦科技(002618)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伪造销售合同、销售订单、成品出仓单、客户对账单等相关资料,虚构与三和电装(香港)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的境外销售业务。同时伪造委托境外子公司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代收客户货款的所谓“委托收款协议”,利用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86,650,693.95元、和111,192,624.34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4.32%、82.59%和82.58%。按照公司上述期间平均毛利率计算,丹邦科技在2018年
丹邦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处罚内容
一、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刘萍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400万元;
三、对谢凡、邓建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200万元罚款;
四、对任琥、刘文魁、莫珊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周鸾斌、殷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六、对龚艳、陈文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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