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08日 星期五 上午 7:5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对高空抛物、坠物的侵权责任进行修改完善,使之层级更加分明,对受害人的保护更加周密,也能够更加有效地预防和禁止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该条还增加规定了建筑物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的责任,以及要求公安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调查的义务。

实践经验的提取和总结,也是对群众关切的有力回应。《民法典》已经在保护人们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促进民事裁判规则更加体系化和科学化。

此外,伴随着刑法的修改,高空抛物行为也开始入刑、构成犯罪。在公法和私法双管齐下的背景下,相信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很快就会为老百姓所了解。伴随着民法典的进一步宣传普及、实施适用,在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方面必将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也必然推动我国法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谭伟旗 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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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法院:杜绝高空抛物 共建和谐家园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