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上午 10:32

普法专栏

应急产业

中宣部、司法部、国家经委联合召开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十法一例”宣传教育任务后,要及时转入普及宣传经济法规上来,并针对深化改革、加强经济管理需要和企业实际,提出了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学习经济法规内容,概括为“十法六例”(见“十法六例”),使普法宣传逐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对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起了重要作用。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它是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能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我们的生活关系密切,此次修改有什么亮点值得注意?总的来说,它在在线诉讼、小额诉讼的程序、独任制、司法确认程序等环节做了必要的修改,将为优配资源、多元解纷、提高效率、便利诉讼等带来极大变革!

新民诉法主要改动

01

法律层面确认民事诉讼活动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进入互联网时代,诉讼数字化、网络化、便捷化的需求十分强烈,此次修改明确: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而且,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扩大独任审理案件类型范围

独任审理是指法官一个人开展案件审理工作,本次修改增加了两类可以独任审理的案件,一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二是中级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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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以电子送达的规定

电子送达是指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制度。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送达技术的完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为: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同时,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缩短公告时间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的制度。此前的公告送达所规定的时间为60日,本次修改将公告时间缩短为30日,大幅缩短了公告案件的总体所需的办理时间。

04

05

小额诉讼程序限额提高,且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适用

本次修改将小额诉讼案件的限额标准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提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同时,本次修改增加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规定。对“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司法确认范围扩大

本次修改明确了司法确认的管辖法院,对于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对于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对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简单来说,有利于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06

法律的关键在于程序,无程序则无实质,民事诉讼法作为调整最广大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法,其在我国法制发展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从其发展历程来看也是朝着人性化的方向持续变革,与时俱进。

整理|行政中心

编辑|张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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