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 8:23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增值税。
一、增值税的起源
二、如何理解增值税
三、增值税对比营业税的优势
一、增值税的起源
增值税是一个较为年轻的税种,于1954年由法国经济学家莫里斯.落雷(Maurice Lauré)发明。但增值税的概念最早在1917年就由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T S Adams)提出,他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报告中指出,对营业毛利课税比对利润课税好得多。此后,亚当斯、德国的西门子(W Von Siemen)、美国学者保罗史图登斯基(Paul Studenski)等人进一步对增值税的理论进行阐述,但并未被付诸实践。直到1954年,时任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落雷(Maurice Lauré)推动了增值税的制定与实施,并取得了成功,被誉为增值税之父。
我国在1979年引进了增值税,并进行了多次改革,至2016年5月,全面完成营改增工作。
二、如何理解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如何理解增值额?
从一个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例如,A公司外购一批原材料,共支付货款100万元,进行生产加工后,销售货物,取得货款170万元。则增值额=170-100=70(万元),即增值税以该70万元作为计税依据来征税。
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历经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格,如下图:
在上图中的各个环节,都是以相应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来征税。
实际执行增值税时,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一种法定增值额,并非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就是说,在实际执行中,据以征税的增值额都是人为确定的,它可以等于理论上的增值额,也可以大于或小于理论上的增值额。造成两者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办法不同,据此,增值税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1. 生产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不允许扣除。
2. 收入性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本期产生的折旧允许扣除。
3. 消费型增值税。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允许一次全部扣除。
(二)如何计算增值税?
从以上定义及对增值额的了解,理论上增值税应=增值额*税率。但在实际执行增值税的国家中,增值额一般不直接被用来作为计税依据,原因是确定增值额在实际工作中是一件非常苦难的事,甚至难以做到。
各国都是采用从销售总额的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的税款抵扣法。
从上图可以看出,抵扣法算出的应纳税额跟用增值额乘以税率算出的应纳税额是一致的。
三、增值税对比营业税的优势
(一)不重复征税,能够平衡税负,公平竞争。
营业税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造成重复征税,且流通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营业税的这种性质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企业的兼并与一体化,以减少流转税,在这个过程中,中小企业逐渐处于弱势地位,造成社会制度的不公。
由于增值税只对流通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对销售额中属于转移过来的、以前环节已征收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不再征收,排除了重复征税的因素。从一个企业来看,增值税税负的高低不受货物结构中外购协作件所占比重大小的影响;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税不受该货物所经历的生产经营环节多少的影响。也就是说,一种货物无论由多少家企业完成,只要最终售价相同,那么该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也相同,避免了同一货物由不同数量的企业生产而税负不平衡的问题。
(二)上下游企业相互制约,避免偷税。
营业税征管存在一定局限,偷税漏税较为严重。
而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的征收制度,形成一条条完成的抵扣链。销售方销售货物开具的发票,刚好是购货方进行抵扣的凭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销货方不开发票的情况。在这一链条中,如果哪一环节少缴纳了税款,必然导致下一环节多缴税款,买卖双方形成了一个利益制约关系。
(三)便于出口退税
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收,货物在出口时,究竟缴了多少税是很难计算清楚的,要对出口货物进行退税不易处理。
而增值税可以避免上述情况。因为出口货物的价格就是其全部增值额,用出口价格乘以税率,即可准确地计算出出口货物应退税款,从而做到一次将全部已征税款准确地退还给企业。
(四)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营业税有时因税率过低而无法形成有效的财政收入。
而增值税征税范围广,有充足的税源,从而使财政收入具有稳定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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