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14日 星期一 下午 13:58

A:自有资金3亿,寻找城投公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DC和非网红城投债直投12%+项目B:江苏某区级AA城投寻找非标资金 有AA+城投担保 要求成本不超9%,信托 租赁 保理等均可,有兴趣的直接资方私聊 2023年8月3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23 版)》(以下简称“指引”),最近有点忙,虽然看到了这个消息,但是没有仔细阅读。昨天,因为工作的原因,和朋友聊起底稿的事情,就说到了这份指引,今天仔细拜读了一下。笔者最深的感受就是,如果这份指引能够持续执行下去,那么这份文件会因为其明晰了中介机构边界,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目前,在投行类业务开展过程中,项目出了问题,不管是因为法律问题,还是财务问题,亦或其他,保荐机构或者主承销商(考虑简洁,下文仅列出“主承销商”)一般都是最大的背锅侠,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原因无非在于中介机构的边界不明晰。实务执行来看,主承销商得又当爹、又当妈,法律、财务一肩挑,哪个出了问题,都跑不了。对于这样的无奈,主承销商也没办法,做了业务怕挨刀,不做业务活不下去,两权相较,活着更重要,捏着鼻子干下去。而这份指引的出台,笔者预计将从根本上突破目前的现状,值得其他监管部门学习。

更为重要的是第九条,明确主承销商可以合理信赖其他中介机构意见,履行普通注意义务。这点实在是太重要了,一方面,即便项目出了问题,如果是财务、法律或者评估等方面的事项,法院也不太可能轻易判主承销商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面,某种意义这实在是正本清源之举。

此外,指引的出台无疑会大大降低底稿工作的复杂性。以财务为例,之前各种财产、负债的明细和凭证,往往会让中介机构苦不堪言,甚至在面对强势发行人面前,有些一筹莫展。随着主承销商尽调范围的明确,针对性的提高,将明显收缩之前事无巨细式的尽调。而第十九条,明确可以根据不同发行人的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尽职调查机制,这种机制的设置,具备很强合理性的同时,更是大大减轻主承销商尽职调查工作带来的负担。总体来看,明晰中介机构边界,简化尽职调查工作,促进各中介机构回归本源,心无旁骛的提高自己的本职工作,说这份尽调指引具有划时代意义,一点也不为过。都在说高质量发展,笔者以为这就是。建议有兴趣的朋友,尤其是一级的朋友,可以好好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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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交易商协会这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尽调指引点赞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