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午 9:28

为推动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优化服务、有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一部署,我县将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及的市场主体,是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从事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等涉法事务)的市场主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以下问题开展治理。

(一)经营不规范问题。重点治理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增设经营场所、实

工作者需持证上岗等法律常识进行虚假宣传和营销;业务范围虚假宣传,刻意模糊业务范围和身份,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承揽业务虚假承诺,对诉讼结果作不实预测,违法广告等问题。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举报渠道:

(一)市场监管系统

2.信件举报:镇远县㵲阳镇玉溪小区县市场监管局三楼

3.来访举报:镇远县㵲阳镇玉溪小区县市场监管局三楼

(二)司法行政系统

2.信件举报:镇远县㵲阳镇兴隆街县司法局四楼

3.来访举报:镇远县㵲阳镇兴隆街县司法局四楼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

中共镇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2023年7月19日

来源:镇远县委依法治县办

二审:吴贤和

三审:江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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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关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的通告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