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6月16日 星期五 上午 11:12

在不少离婚案件中

孩子的抚养权往往是

双方争夺的焦点

今天,一则相关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

南京一对夫妇在离婚时

却都不想要女儿

这种情况

法院应该如何判决呢?

2016年5月

方某和于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

结婚两年后

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可双方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

夫妻感情不睦

此前,方某已经向法院

提起过一次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

一年多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

方某表示,自己需要上夜班

没有条件照顾孩子

因此提出:

要求由男方来抚养孩子

但于某表示

自己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工作收入

此前都由自己的母亲照顾孩子

但是母亲现在年岁已大

她不同意在夫妻离婚后继续照顾孩子

因此,于某拒绝抚养孩子

江苏省镇江润州法院审理认为:

夫妻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法律保障夫妻离婚的自由,同时要求夫妻作为父母履行好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

本案中,方某和于某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均不愿意抚养婚生女,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且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法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义务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强调了夫妻平等享有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本案的启示在于离婚诉讼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从离婚对未成年人子女造成的伤害中汲取教训,而不应推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双方应反思自己的行为,真正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妥善解决感情纠纷和家庭矛盾。

综合《南京零距离》

来源: 上海新闻广播


无语!夫妻双方要离婚,但都不想要孩子?法院判了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