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6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 8:58
尊敬的纳税人:
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办理期。今年也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人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的第四年。目前汇算申报办理期接近尾声,请您及时关注自身情况,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另外,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也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国家税务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青海日报》(2023年06月08日 第6版:综合新闻)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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