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午 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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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8月31日,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 号)。一、索赔条件上2年10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最终索赔区间可能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发生变化,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温馨提示:中国证监会作出对该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收到正式处罚通知书,受损股民可以着手准备资料诉讼。二、基本案件情况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 2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 2021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 号)。
联系人:颜女士17456005,+本人姓氏)费用。投资者几点常见问答
Q
投资者诉讼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
1、投资者本人的账户确认单/账户信息确认表(加盖营业部公章)
2、单只索赔股票的对账单(加盖营业部公章)
3、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公证文书
Q
什么条件下才符合索赔条件?
A
投资者(股民)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实施了相应的交易行为,即在诱多型虚假陈述中买入了相关证券,或者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了相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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