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5月02日 星期二 下午 14:42

虚假陈述概述:

2021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6 号)。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1〕13 号。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 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可考虑索赔。

【索赔基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股票对账单。

所承诺】


中潜股份(300526)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投资者可索赔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