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5月02日 星期二 下午 14:42
虚假陈述概述:
2021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1]6 号)。
2021 年 8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1〕13 号。
经查明,有关当事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三、中潜股份收购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项目披露 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可考虑索赔。
【索赔基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股票对账单。
所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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