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4月14日 星期五 上午 8:03
一、*ST易见连续6年财务造假,或将终止上市,受损投资者应提起索赔诉讼
2022年4月26日晚间,*ST易见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ST易见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ST易见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的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目前的*ST易见,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交易类强制退市的风险叠加共存的状态,2022年4月20日首次披露涉嫌财务造假至今,股价一直跌停,当前股价早已不足1元/股。
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和佣金、印花税等。
二、中公教育处罚落地,投资者可提起索赔诉讼
2022年4月27日晚,中公教育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
中公教育应在其2019年年度报告、
赔偿。
三、证券索赔诉讼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附:索赔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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