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3月30日 星期四 下午 12:49

12月16日ST柏龙公开信息显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陈娜娜、胡秋、陈伟雄、江伟荣、王琦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收款,并于2021年将欠款方调整为作为被担保方的7家供应商,但未计提任何坏账准备。经查,该7家供应商财务情况恶化,无力偿坏债务,其中4家拖欠公司财务资助款项9.38亿元,公司对相关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针对前述违规担保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ST柏龙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于2021年4月出具《承诺函》,作出了补偿承诺。但截至2022年6月末,《承诺函》提及的评估价值3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因对ST柏龙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仍处于质押状态,未能登记至公司名下,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现金补偿承诺也未落实。ST柏龙在未充分评估前述4.19亿元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情况下,所作出的会计估计不够谨慎,对2021年财务报表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2018年2月,ST柏龙向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建设)预付工程款6000万元,2019年9月,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南华建设应无条件全额返还前述预付工程款。公司管理层在更换承建商的情况下,未对预付给前承建商的工程款及时进行催收。截至2021年末,相关预付工程款挂账超过3年,尚余5615万元未收回。公司披露的2021年财务报表未对相关预付工程款计提减值准备,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一)经董事会审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归还,公司也未及时披露该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第44号)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二)未经董事会审批的募集资金违规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ST柏龙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利息尚未转回募集资金账户专户外,还未经董事会审批,用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8亿元,其中1.02亿元被南粤银行划扣偿还银行借款。截至目前,上述违规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公司也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第44号)第七条和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有关监事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ST柏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ST柏龙时任董事长陈伟雄、时任总经理陈娜娜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江伟荣对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监事履职的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王琦对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时任监事胡秋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监事履职相关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处罚决定如下:

对ST柏龙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陈伟雄、陈娜娜、江伟荣、王琦、胡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柏龙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ST柏龙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202.14万元,同比下降36.26%;归母净利润-6320.07万元,同比下降45.54%;扣非净利润-5191.74万元,同比下降8.9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3151.03万元,同比上升118.2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068.7万元,同比上升51.9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59.43万元,同比上升55.77%;负债率86.73%,财务费用2229.14万元,毛利率7.31%。

ST柏龙(002776)主营业务:专注于服装设计,同时根据客户要求对公司设计款式提供配套组织生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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