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2月05日 星期日 下午 19:35
原标题: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永红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40,000股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董事、
2023年2月3日,公司分别收到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永红先生合计减持1,44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减持计划拟减持股数的100%;刘勇先生合计减持88,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减持计划拟减持股数的99.10%,剩余795股不再减持。因此,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
3、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李永红先生和刘勇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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