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ucy      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午 9:04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002341)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索赔依据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代码:002341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 ;

二、2017、2018年未按规定披露新纶科技与宏辉电子关联交易;

三、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对外担保40,000万元。

据此,证监会给予新纶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警告及罚款处罚。自此,投资者索赔序幕被正式被拉开。

案件进展

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新纶科技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

2021年9月新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变更全称和证券简称。公司名称由“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为“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自2021年9月15日起由“新纶科技”变为“新纶新材”,证券代码仍为“002341”。

2022年6月15日,新纶新材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露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事项进展:

自2020年5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后,部分投资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市调解中心起诉,向公司提出索赔诉讼。

截止2022年4月27日,投资者诉讼案件合计2213宗标的金额共计42788.53万元,其中非机构投资者标的共计38188.5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提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31574.03万元。具体计提明细如下:

1、非机构投资者现已和解共574宗,标的金额5862.20万元,赔偿金额共计3962.36万元

2、已一审判决共计241宗,标的金额 10092.44 万元,判断赔偿金额共计8237.54万元

3、剩余未判决的非机构投资者诉讼1398宗,标的金额22233.89万元,未立案的机构投资者诉讼标的4600万元。

根据已判决非机构投资者诉讼案例的赔付比率、和以往对同类型机构投资者诉讼案例的判决,我们对未判决诉讼共计提预计损19374.13万元。

更改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并不影响投资者向新纶科技诉讼索赔。从公司公告来看,新纶科技索赔案件目前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深圳市调解中心调解,目前公司已有调解赔付案例;一种是由深圳中院审判,目前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

无论哪种方式均需投资者主动参与诉讼才可获赔,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索赔条件

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002341)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藏格控股、抚顺特钢、风华高科、中信国安、天神娱乐、未来股份、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欢瑞世纪等上百家上市公司。


新纶科技公告投资者索赔案件已有判决或调解,公司支付部分赔偿款 本文内容来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了解,不作为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